会宁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
索引号: | GS2096/2023-30731 | 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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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3-03-03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批示、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长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会宁县委 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县食药安委办将对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目标责任,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食品安全各种突出问题有效解决;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查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1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三、督查内容
(一)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第三方评估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三)乡镇食药安委办规范化建设情况;
(四)“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五)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学校食堂、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全覆盖);
(六)各乡镇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及农村聚餐APP运行情况(在监管所检查是否对辖区流动厨师备案,流动厨师备案登记表及台账是否建立,监管人员是否在手机下载集体聚餐APP,且能够熟练应用);
(七)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互联网+”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运行情况;“三小”综合治理及改造提升情况;
重点产品(食用植物油、桶装水、肉制品、酿皮、淀粉及其制品)和重点问题(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落实不规范、食品留样不规范等)整治情况等;
(八)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
(九)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十)种植养殖生产基地农兽药合理使用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情况;
(十一)食品安全近期安排工作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四、督查组人员名单
此次督查由县食药安委办公室负总责,设4个督查组,分别由组长带队开展工作。
第一督查组
组 长:赵彦龙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刘建荣、刘 强、王文辉
督查乡镇: 会师镇、柴家门镇、中川镇、新添堡回族乡
联 络 员:刘 强13830053655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南 海 县市场监管局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王彦笃、杨冠中、刘伟
督查乡镇:郭城驿镇、刘家寨子镇、草滩镇、土高山乡、土门岘镇、新塬镇、新庄镇、头寨子镇
联 络 员:杨冠中15352295421
第三督查组
组 长: 刘汉胜 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检站站长
成 员:李梅香、缪 渊、刘小军
督查乡镇:大沟镇、汉家岔镇、四房吴镇、甘沟驿镇、白草塬镇、河畔镇、韩家集镇、平头川镇
联 络 员:缪 渊13884243306
第四督查组
组 长:杨 宏 县食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庞文元、李亚利、曹学瑞
督查乡镇:党家岘乡、丁家沟镇、侯家川镇、杨崖集镇、太平店镇、翟家所镇、八里湾乡、老君坡镇
联 络 员:庞文元17794313215
五、督查方式
(一)各乡镇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包括每个乡镇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1户,超市1户、餐饮单位1户,学校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及校外托管机构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1个、蔬菜种植基地(畜禽养殖企业、水产养殖企业、农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1户等。
(三)查阅资料:重点2022年及2023年以来各乡镇食品安全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等监管工作资料。
六、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二)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有关要求开展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在3日内将督查情况按乡镇逐一汇总并由组长签字后上报县食药安委办(包括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经营户问题清单、督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