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GS1907/2023-30723部门:水务局
栏目:预算决算来源:会宁县水务局
作者:日期:2023-02-24

 一、会宁县水务局概况   

1、主要职能    

县水务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水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15条,分别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大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依法协调并仲裁全县范围内的水事纠纷。

(五)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实施全县主要河道、水库、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县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七)负责全县水利和供水工作。保障城镇供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防治全县水土流失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和执法检查,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督促编制、申报、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复核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拟定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

(十)对县内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渠道等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在河道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等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十二)拟定全县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河湖运行安全。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应急局、住建局的职责分工。

 1.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编制城市内涝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2.县应急局负责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洪涝灾害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23年我单位共有机构15个,其中行政1个,事业14个,本年无变动。  

(1)县水务局基本情况:会宁县水务局是县政府主管水务的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12名(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3个,现有在职职工10人。下设办公室、发展计划股、水旱灾害防治股、河湖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5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县水政监察大队、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县水旱灾害防治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站、县水利建设工作站、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县水利规划室、县河道管理站、县南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所、县甘沟驿农村饮水供水工程管理所、县水务局白草塬水管所、县祖厉河河道管理所、县水务局西河渠管理所、县水务局北川渠管理所等14个单位,经费形式均是全额事业单位。  

(2)会宁县水政监察大队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②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政秩序;③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行为进行查处;④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取土、弃置砾石或者淤泥,进行爆破、钻探、挖筑塘坝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⑤对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考古、挖掘及其他活动,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⑥受理临、跨、穿河工程建设和占用水资源水域项目申请,进行勘察和提出意见;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⑧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⑨受县水务局委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征收事项等行政事业性规费等有关事宜;⑩完成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宁县水政监察大队为正科级建制的参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10名,领导职数2个(其中大队长为正科级,由水务局副局长兼任),现有职工8人。

(3)会宁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管理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水土流失治理。通过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督促全县范围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制止非法破坏植被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水土流失治理主要是通过争取实施水土保持项目,不断提升全县范围内土地的蓄水、保土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为正科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7名,领导职数3个,现有在职职工16人。

(4)会宁县水旱灾害防治站(挂县抗旱防汛服务队牌子)基本情况:①组织实施全县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和洪水调度方案。②组织实施全县干旱防治规划及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指导各基层单位编制抗御灾旱预案。③按照防汛抗旱决策和预案要求,负责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④承担全县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工作。⑤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⑥承担全县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⑦指导全县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⑧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⑨组织指导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全县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⑩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负责提出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经费的建议。⑪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水旱灾害防治站为股级建制的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9名,现有在职职工8人。

(5)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站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与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撑与服务;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站属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1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10名。

(6)会宁县水利建设工作站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河(沟)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水土保持、“五小工程”等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①组织拟订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②负责全县小型公益性水利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③负责全县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工作;④负责全县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编、归档管理工作;⑤负责建立县内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信息平台、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⑥负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水利建设工作站属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16人。

(7)会宁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管理方针、政策;②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工作,委派质量监督员,加强现场监督;③参与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析处理;④落实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县水务局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岗双责”制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⑤组织质量与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⑥负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属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6人。       

(8)会宁县水利规划室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勘察。为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职工8人。

(9)会宁县河道管理站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②负责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③负责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④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⑤负责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县河道管理站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2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11人。

(10)会宁县南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所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①负责编制用水用电计划、维修计划和配水计划,并组织实施;②负责工程管理区域内的水厂、干管、支管、泵站等供水工程建筑物及机电设备、供电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③负责水费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制度,严格收缴标准,水费使用公开透明,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和监督;④合理设置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做到勤检查、勤巡视,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确保水质安全;⑤做好水厂生产区和生产构(建)筑物的卫生防护管理。做妤药剂、计量仪表和器具、供水量计量管理,以及净水构筑物和净水器的运行管理;⑥建立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⑦制定突发性事件预案,对发生水质传染病等群众身体健康的事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处理;⑧定期征求用水户意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对用水户进行用水卫生和节约用水宣传,提高节约用水意识。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县南部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所是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10人。

(11)会宁县甘沟驿农村饮水供水工程管理所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①负责编制用水用电计划、维修计划和配水计划,并组织实施;②负责工程管理区域内的水厂、干管、支管、泵站等供水工程建筑物及机电设备、供电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③负责水费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制度,严格收缴标准,水费使用公开透明,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④合理设置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做到勤检查、勤巡视,及时处理影响水源安全的问题,确保水质安全;⑤做好水厂生产区和生产构(建)筑物的卫生防护管理。做好药剂、计量仪表和器具、供水量计量管理,以及净水构筑物和净水器的运行管理;⑥建立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验,并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的监督;⑦制定突发性事件预案,对发生水质传染病等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事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处理;⑧定期征求用水户意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对用水户经常进行用水卫生和节约用水宣传,提高节约用水意识;⑨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甘沟驿农村饮水供水工程管理所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4人。

(12)会宁县水务局白草塬水管所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①负责宫家塬提灌工程的管理,编制四季灌溉计划、用电计划、维修计划和调度配水计划并组织实施;②负责宫家塬提灌工程管理区域内的干渠、泵站等水利工程建筑物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及机电设备和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③组织全灌区受益群众投工、投劳、投资,完成水利工程的岁修任务,确保工程良性运行;④负责宫家塬灌区的水费收缴工作。建立收缴制度,严格收缴标准,水费使用公开透明,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监督;⑤协调与靖会工程管理处和供电部门的业务关系,保证按年度计划供水和供电,确保完成全灌区全年的灌溉任务;⑥承担白草塬全乡水利水保管理职能,对白草塬灌区小泵站协调指导村社搞好管理,确保全灌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⑦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白草塬水管所为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8名,现有在职职工5人。

(13)会宁县祖厉河河道管理所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祖厉河河道中长期管理保护、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②指导全县境内祖厉河河道水域、岸线、堤防工程的管理;③负责祖厉河城区段河道防洪、蓄排水、景观及其设施的管理;④负责管理和保护祖厉河河道及其设施,并组织和指导实施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应急抢险和整治工程;⑤负责监督祖厉河河道涉水建设项目的规划控制、水利规划和水利调整方案的实施;⑥负责祖厉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费的征收;⑦负责祖厉河河道采砂及其他开发建设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并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⑧负责祖厉河河道特别是城区段的政治日常工作,做好河道环境保护管理工作。⑨负责对河道内砂石开采过程中采空区回填和开采结束后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配合国土部门调处采矿权争议,保护合法采矿权不受侵犯;⑩对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违法开采砂石料、乱采滥挖破坏耕地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对河道两岸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后并向有关部门报告;⑪负责祖厉河重点段绿化及日常管理工作和城区段环境卫生工作;⑫负责祖厉河给水、排水、污水管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祖厉河城区段内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⑬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宁县祖厉河河道管理所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1个,现有在职职工8人。

(14)会宁县水务局西河渠水管所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是: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为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4名,现有职工10人。

(15)会宁县水务局北川渠水管所基本情况:隶属县水务局,主要职责:负责新添米峡水库的运行管理及灌溉,另担负中川应急工程上水和王庙三座配泵房上水的管理。北川渠水管所为股级建制事业单位,机构事业编制10名,现有职工6人。

二、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927.2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2927.2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36万元,增长20.32%。预算支出2927.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36万元,增长20.32%。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基数调整本年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县安专项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与维护费(人员经费)250万元。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7.22万元,本年支出2927.2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89.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53.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8.4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9.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9.72万元,行政运行(2130301)318.40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1150.65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42.31万元;县安专项983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人员经费)76万元,祖厉河河道清泥及河道维修等相关费用75万元,河长制及美丽幸福创建河湖管理保护费用10万元,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费(人员经费)450万元,会宁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管理维修维护费30万元,祖厉河生态大环境绿化供水费用30万元,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120万元,会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保险费192万元)。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1.42万元。工资福利预算1734.66万元,其中公积金14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85万元,其中:办公费等92.40万元,取暖费13.39万元,工会经费11.38万元,其他交通费1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73.91万元,其中:离休费11.97万元,退休费(退休人员取暖费)53.68万元,生活补助7.31万元,奖励金0.95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会宁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5.65万元,其中:办公费78.80万元,取暖费13.39万元,会议费4.08万元,培训费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公务接待费5.44万元,工会经费11.38万元,其他交通费15.68万元。

5、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8.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减三公经费。

6、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安排为44.91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等15.47万元,下属水管单位采购煤炭29.44万元。

7、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2927.22万元,预算总支出2927.22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9、2023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的基础上,结合我单位主要职责、2023年度重点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绩效目标。2023年预算支出2927.2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分投入目标、产出目标、结果目标和影响力目标4个一级目标,11个二级目标和20个三级目标,以定量和定性方式,反映当年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23年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格.xls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