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0年4月份优抚临时物价补贴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3261/2020-3070 | 部门: | 新添堡回族乡 |
---|---|---|---|
栏目: | 社会救助 | 来源: | 原创 |
作者: | 新添堡回族乡 | 日期: | 2020-05-20 |
县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依据《甘肃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计算,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每月57.70元发放,确保发放对象与优抚对象不重复发放,我乡李秀珍等69户69人符合临时物价条件,共需补贴资金0.39813万元(大写:叁仟玖佰捌拾壹元叁角)。请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