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各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及相关人员报酬的通知
索引号: | GS4073/2019-3056 | 部门: | 新添堡回族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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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卫生健康 | 来源: | 原创 |
作者: | 新添堡回族乡 | 日期: | 2019-03-05 |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的要求,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调整落实村妇联主席报酬的通知》(会财发〔2019〕79号)具体安排,结合乡村计划生育业务逐步减少的实际,决定对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任职情况进行调整,并协调落实妇联主席报酬。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村妇联主席兼任计划生育专干,具体为:
新添村妇联主席马秀梅,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道口村妇联主席马小琴,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彭湾村妇联主席师彩英,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涝池村妇联主席张秀芳,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炭山村妇联主席陈晓军,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回河村妇联主席丁 颜,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河屲村妇联主席高红霞,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芦岔村妇联主席马小梅,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沙湾村妇联主席马桂珍,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大寺村妇联主席马金兰,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三合村妇联主席马文兰,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三岔村妇联主席寇文博,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苦水村妇联主席唐学梅,兼任本村计划生育专干。
以上人员报酬每人每月300元。
二、各村村民小组长兼任本小组计划生育自管小组长,仅落实村民小组长报酬,不再发放兼职报酬。
三、本次调整人员报酬自2019年1月起来执行。各村接到通知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交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