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利厅等5部门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索引号: | GS1904/2022-30522 | 部门: | 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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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规划计划 | 来源: | 甘肃省水利厅 |
作者: | 日期: | 2022-08-17 |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
甘水节约发〔2022〕38号
各市(州)水务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经发局、城建交通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商有关部门编制了《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经请示省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9日
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总基调,认真梳理分析各领域面临形势和发展现状,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短板和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努力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从2002年张掖市被国家水利部确定为全国第一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至今的近20年间,我省持续推进节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约保护,强化用水总量强度控制,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创新节水体制机制,以有限的水资源支撑了经济社会的稳步、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按照《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水规计发﹝2020﹞79号),结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国家《“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等,由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配合,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谋划我省“十四五”期间节水工作,从根本上破解我省水资源瓶颈,建设更加美好的新甘肃。
一、“十三五”节水成效与经验
(一)“十三五”目标完成情况
对照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主要规划指标值,截止2020年底,全省用水总量109.89亿m3;万元GDP用水量由2015年的175 m3下降到2020年的114.6m3,降幅34.5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5年的65m3下降到2020年的27.3m3,降幅58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85%提高到9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4提高到0.57,节水灌溉面积由1383.83万亩增加到1624.5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喷滴灌、微灌、低压管灌)灌溉面积达883.53万亩,占实灌面积的49.55%。
表1 “十三五”规划指标与现状水平对比表
指标分类 | 指标 | 单位 | “十三五”规划指标值 | 2020年现状水平 |
综合用水与节水指标 | 用水总量 | 亿m3 | 114.15 | 109.89 |
万元GDP用水量(当年价) | m3/万元 | 105/降幅33% | 114.6/降幅34.5% | |
非常规水源替代水资源比例 | % | 2.0 | 3.85 | |
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 | % | 25 | 27.21 | |
工业用水与节水指标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当年价) | m3/万元 | 45/降幅30% | 27.3/降幅58%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85 | 90 | |
农业用水与节水指标 | 灌溉水利用系数 | 0.57 | 0.57 | |
节水灌溉工程面积 | 万亩 | 1513 | 1624.52 | |
生活用水与节水指标 |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 | % | 10 | /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 | 98 | / |
(二)取得的成效与经验
“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以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消耗强度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节水法规政策、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我省修编了《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新增工业用水定额75个产品、修订64个产品,对24种主要农作物农业用水定额进行修订;修订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突出节水相关内容;印发了《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三个阶段的主要节水目标;颁布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从用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节水工作做出规定。全省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得到明显加强,节约用水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阶段。
2.节水载体建设全面开展
近年来,我省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载体,高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小区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大力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39个县(市、区)开展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报水利部备案,经复核,我省酒泉市肃州区、张掖市民乐县、金昌市金川区等共计20个县(市、区)通过水利部复核,平凉市崆峒区、兰州市皋兰县、武威市天祝县等合计19个县(市、区)通过省级验收。全省累计创建各类节水载体3612个,其中,节水型灌区97个,节水型企业427个,节水型行政机关1110个,节水型事业单位458个,节水型学校278个,节水型医院71个,节水型宾馆85个,其他节水型单位20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884个。
3.节水观念发生巨大转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增长方式主要由资源投入带动转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发展思路。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式用水向节约水资源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集约式发展思路转变;从强调供水管理向加强需水管理转变;从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转变。
4.节水设施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随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节水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关注度的不断增加,节水设施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以灌区节水为代表,主要实施了景电一期等10处大型灌区、靖乐渠灌区等2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河西走廊及沿黄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建设工程、中东南部特色农业产业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等,提高了我省农业用水效率。截止2020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624.52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83.53万亩。
(三)问题与挑战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自然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限制,我省节水工作仍然存在工作基础薄弱、节水意识不强、公众参与程度不够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在新形势下,我省节水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节水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一方面,水价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地区水价形成机制不能全面客观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供水成本,难以激发用水户的自主节水投入和创新意识。另一方面,节水市场机制不健全,财税引导和激励政策不完善。同时,节水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用水户来讲,如果节水成本得不到弥补,就会产生负效益,因此,配套完善相应的节水激励政策显得尤其重要。
节水的合力有待加强。节约用水工作涉及全社会各个领域和众多部门,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努力。虽然我省各部门在节水工作中相互配合,但仍然没有形成一个“左右协调、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需依托甘肃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的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为实现我省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领导保障。
节水计量监测及统计制度亟需完善。目前,我省用水计量监测还不完善,尤其是农业用水计量监测尚不能做到全覆盖,城镇、工业用水计量率逐步提升,但管网漏损率居高不下。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存在计量不准甚至尚未计量的情况。此外,我省面向基层和重点用水户的用水统计还很不健全,统计指标、操作规程等缺乏权威的标准,节水数据参差不齐,数据共享机制难以满足社会公众研究与利用需要。
节水理念意识尚需强化。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对我省特殊的水情、水危机状况了解不够充分,部分公众节水意识淡薄,或尚未将节水意识落实到具体行动和日常生产生活全过程。各地对节水的认识还不完全统一,特别是相对丰水地区,对节水的必要性看法不同,节水减污、节水减排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地区间对节水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差异较大。在节水氛围营造上,舆论倒逼节水、社会监督浪费的机制尚未全面建立。
非常规水源利用需进一步强化。非常规水源是常规水源的重要补充,对于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水利部不断加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把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特别是缺水地区,进一步扩大配置到工业、生态环境、城市杂用、农业等用水领域。虽然我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量逐年增加,但在管理和技术上存在扶持政策不完善、缺乏统一规划、水价成本倒挂、技术标准不完善、技术驱动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2.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破除国家水安全制约瓶颈的重要时期。站在节水之路的新起点上,“节水优先”在甘肃有着不同以往的新内涵。
一是新发展格局需求。新发展阶段催生新发展格局,中共中央提出了推动形成以国内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目标。新发展格局,是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契机,以提高民生福祉为依据。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水是生态环境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做好新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构建人与水和谐共生的发展方式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处理好水资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要求沿黄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宜水则水、宜山则山,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积极探索富有地域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高效率增长、有效供给性增长、中高端结构增长、绿色增长、可持续增长、和谐增长的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要做好新时期节水工作,甘肃要紧密结合地域、自然禀赋等特点,调整产业发展格局,发展高质量一产、优质二产、高比例三产。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承载力协调发展。
三是资源与环境约束趋紧。新时期,甘肃发展仍旧面临着水资源总量短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以及水生态环境脆弱三大问题。甘肃省水资源量居全国27位,人均水资源量和耕地亩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的1/2和1/4,缺水问题既是总量性的、也是结构性的,季节性的。根据《甘肃省水安全保障规划》,2025年我省需水量将达到131.6亿m3,可供水量仅121.3亿m3,通过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退减灌溉面积、高效节水灌溉、外流域调水替代水源置换等措施,实现经济社会有效退还河道内生态水量3.3亿m3,水量缺口达7.0亿m3。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瓶颈。
二、规划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水资源可利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把节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突出抓好农业、工业、城镇等各领域节水,实施重大节水工程,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不断提高用水效率效益,严格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落实节水目标责任,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节水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成节水型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为“富民兴陇”新甘肃建设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形成节水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全局,多措并举,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力争在地下水超采区、严重缺水区、水资源过度开发流域率先突破。
深度节水、全面节水。节水范围覆盖全社会、各行业及所有用水主体,节水环节体现水资源供用耗排全过程,节水方法综合采取法律、政策、行政、工程、技术、经济等各类措施,鼓励创新运用革命性的节水新技术新方法。
技术引领、产业推动。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节水技术与工艺,推进节水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培育节水产业。加强节水统计、分析、评价、监督的技术支撑能力。
政策引导、两手发力。建立健全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节水服务市场。
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共振合力,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凝聚全民节水共识,全面开展甘肃节水行动。
(三)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以《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甘肃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落实节水工作。到2025年,我省节水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比例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主要指标见表2。
表2 甘肃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 指标 | 单位 | 指标值 | 属性 |
综合用水与节水指标 | 用水总量 | 亿m3 | ﹤121 | 约束性 |
万元GDP用水量降幅 | % | 12 | 约束性 | |
缺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占比增幅 | % | 2 | 指导性 | |
工业用水与节水指标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 % | 10 | 约束性 |
农业用水与节水指标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9 | 约束性 | |
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 | 万亩 | 348 | 指导性 | |
生活用水与节水指标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 | <10 | 指导性 |
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 | % | 98 | 指导性 |
到2025年末,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21亿m3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2%、10%;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34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缺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占比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比例达到80%以上。
——农业节水目标:到2025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34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以上。建设100个以村为单元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
——工业节水目标: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
——城镇公共领域节水目标:到2025年,省级所有事业单位、市州主要行政机关、县级水务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建设比例达到30%以上。
——居民生活节水目标:到2025年,嘉峪关市、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庆阳市、定西市等6个缺水城市符合《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或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Ⅰ级;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地级缺水城市率先推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城镇用水计量率达到100%。
——非常规水源利用目标: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嘉峪关市、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庆阳市、定西市等6个缺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占比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全省用水总量以 2030 年国家总量红线指标为基础,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和全省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的总量目标。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四)规划思路与布局
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受制于水,三大流域水资源特性各异,水问题表现形式不尽相同,特别是在当前黄河流域用水总量指标在短期内难以增加的情况下,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要把节水作为根本出路,把优化水资源配置作为提高供水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根据区域特点和水资源禀赋,将全省划分为河西内陆河地区、中部沿黄地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地区、甘南高原及秦巴山区四个区域,强化挖潜改造,坚持量水而行,科学合理分区,有的放矢施策,分片区规划农业、工业、生活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保障供给能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西内陆河地区:包括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及苏干湖水系,涉及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等市,基于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部分区域水资源处于严重超载状态,用水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未来需要把节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一方面围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戈壁农业,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以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为重点,推进酒泉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工业节水改造,优化工业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投资农业节水获得水权,;酒泉、嘉峪关、张掖等地级缺水城市率先推行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通过骨干调蓄水库工程,实现主要河流水资源有效调控。同时在南部祁连山区,加强水源涵养;北部低山丘陵区及沙漠荒漠区开展防沙治沙、生态保护工作。通过节水限总量,控水保生态,逐步实现“还水于河”,构建起河西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
中部沿黄地区:以兰州为中心,黄河为轴线,包括兰州市、白银市大部分县区及临夏州永靖县,是全省产业和人口集聚度最高的核心区域,也是我省黄河流域灌溉面积最大的区域。这一区域需要结合“87分水方案”和总量控制指标,用足用好黄河水;以引大、引洮和黄河干流提灌群为主的供水保障体系为基础,统筹优化区域供水格局,充分发挥现有工程综合效益。通过黄河干流提灌群的系统提升改造,沿黄提灌区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带建设,提高用水效率;依托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工业节水减排;以兰州、白银等城市为重点,加大生活节水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再生利用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挖潜改造,统筹推进农业、工业、生活节水;通过置换取水指标,盘活存量;通过加强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实施节水增绿,建设沿黄生态廊道。
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地区:分布于泾河、渭河上游,主要包括庆阳、平凉、定西三市以及白银市会宁县。其中平庆地区是国家级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区域内最大河流马莲河泥沙含量大,矿化度高,不宜作为工农业和生活用水,资源型、水质型、工程型缺水问题十分突出。规划实施的白龙江引水工程,将有效解决该区域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以及高效农业灌溉用水短缺的问题,与此同时,该区域需要进一步合理开源,适度引调水,统筹调配当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为建设陇东综合能源基地提供用水保障。定西、会宁地区受地形地貌影响缺水问题突出,自“121”雨水集流工程、引洮供水工程一期工程等实施建成以来这一问题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未来需要不断完善配套工程,促使工程效益得以全面发挥。在此基础上,需要从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两方面入手,以科学技术为先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地表水、地下水、天上水,“三水”并用。通过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大力推广旱作农业节水技术,推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甘南高原及秦巴山区:主要包括我省黄河干流甘南段及大夏河、洮河等干支流,长江流域的“两江一水”流域,涉及甘南州、临夏州部分县区及陇南市,是黄河、长江重要的水源涵养补给区,也是我省主要水源调出区和储备区。受自然因素和人为破坏影响,该区域主要任务为加强水资源涵养能力建设和水资源保护。在实施节水和生态保护前提下,以建设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油橄榄等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带为推手,提升水资源配置能力,以点带面解决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用水需求。与此同时,结合区域旅游等服务业发展,通过“节水增效”,加快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五)规划任务
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从甘肃的省情和水情出发,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按照“河西控水、南部保水、陇东调水、陇中优水”的总体构思,围绕构建“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通过制度节水、模式节水、机制节水、工程节水、管理节水,显著促进我省节水减用、节水减排、节水增绿和节水增效,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农业领域:围绕我省河西内陆河流域,以国家节水示范区为重点,对现状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进行系统提升,重点发展大田膜下滴灌及水肥一体化技术,全面提升发展设施农业微灌。在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耕作保墒等农艺节水技术,在积极发展制种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同时,稳步扩大设施农牧业高效集约型生产规模。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工业领域:通过对现有工业企业和建成园区开展节水改造,鼓励企业实行一水多用、串联用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等方式,切实提高我省工业用水效率。以大禹节水、酒钢、金川公司等我省知名企业为重点,建成一批节水(标杆)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形成节水型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生活领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把节约用水贯穿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以城镇节水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为核心,不断完善供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提升生活用水效率。
(六)水平年
规划以2020年为现状水平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三、主要任务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落实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及主要领域用水指标。论证增加甘肃黄河干流取水指标,建立完善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用水户协会)、用水户五级用水总量控制体系。结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划定等工作,加快明确各市州的地表水可用量(细化到河流)、地下水可用量(细化到各县级行政区)、非常规水利用量(下限或占比)。按照《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等管控指标划定。
探索开展全省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估与地区分类,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预警与管控制度,依据评估结果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水资源超载地区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禁限批政策,制定并实施用水总量消减计划,退减地下水超采量。强化用水定额的应用,根据水利部对甘肃省用水定额评估意见,修订《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年版)》。组织对高耗水行业如钢铁、宾馆、高校等用水大户用水定额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用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严格依据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各市州按照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水资源分配情况,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水源状况和总量控制指标,按照优先使用再生水、积极使用地表水、限制使用地下水的原则,合理下达用水计划;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动态管理,不定期对重点取水单位用水计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对重点监控用水户、节水型单位开展在线监控。开展行业用水定额评估,编制用水定额评估报告,依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方案或措施。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用途管制,从严控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在国土空间、产业发展、城镇建设、重大建设项目、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中,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对水资源超载、临界超载地区禁限批取水许可制度;全面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对取自黄河流域超载河流地表水、各超载类型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分别暂停审批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加强取水许可全过程监管和动态管理,制止无取水许可的用水行为,取水许可延续换证时,按实施节水要求重新核定许可水量,核减闲置指标。
加强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将江河重要断面、重点取水口、地下水超采区作为主要监控对象,完善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指导建立县区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依法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用水统计管理,按照统一完整、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原则建成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规范各取用水单位(或个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从监测、统计等方面强调用水的全过程管理。
逐步建立省级和市县级节水评价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节水评价登记、备案制度,设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节水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结合水资源论证,按要求从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取水许可等方面积极督促开展节水评价,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审查把关,规范节水评价登记台账管理,将审查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关键内容登记备查;从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达标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口。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局、省机关事务局)
3.严格考核责任追究
贯彻执行《甘肃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通过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在考核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高位推动考核工作的开展;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社会参与机制,搭建水资源管理网上互动平台,逐步将公众评价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来。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考核的责任主体,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充分发挥“三条红线”的约束作用,真正做到奖惩分明,奖罚到位。各级人民政府完善问责制度建设,出台相关问责制度的法律法规。严重缺水地区将节水约束性指标纳入政绩考核,突出节水考核要求。鼓励和支持地方将节水载体建设纳入河长制、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政府绩效综合考评以及其他综合性考核范畴,突出节水载体建设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
专栏1 总量强度双控重点项目
1、水资源管理与调度系统建设项目 张掖市水资源管理与调度系统升级改造; 酒泉、武威、平凉、庆阳、定西、金昌等市的大中型灌区试点建设水资源管理与调度系统。 |
2、水资源保护、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金昌市永昌县、张掖市高台县、平凉市华亭市、酒泉市肃州区、庆阳市环县、定西市岷县、甘南州合作市等地水源地保护工程; 金昌市永昌县、庆阳市庆城县和镇原县新建水资源监测系统。 |
(二)农业节水增效
4.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全面实施景电、引大、昌马、靖会、红崖山、鸳鸯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开展骨干灌排设施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重点解决“卡脖子”问题,着力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灌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河西灌区(昌马)建设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沿黄灌区(景电、靖会)重点建设以自动化、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化灌区,对电力提灌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包括建筑物改造、加固或拆除重建,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和辅助设施的改造或更新;引大灌区,统筹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建设城乡融合现代化灌区。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5.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改造提升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切实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河西绿洲农业区重点推广应用管灌、喷灌、微灌、垄膜沟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黄河沿岸农业区,修复老化破损渠系设施,提高输水效率。大力推广管灌、微灌、喷灌等技术,同时防止过量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问题。黄土丘陵农业区,有灌溉水源的地方,因地制宜进行灌溉设施改造和综合配套,完善输水渠系和田间设施,推广喷灌、微灌、垄膜沟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用水量。梯田建设采取就地蓄水与坡面集雨相结合,积极利用集水进行补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陇南山地农业区,坡度5度以下耕地完善农田排灌工程,因地制宜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5~25度坡耕地加强水源工程建设,修建蓄水池、塘坝等,配套灌溉渠道、排水沟及渠系建筑物,提高灌排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6.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按照“结构调优、水耗调低、效益调高”的原则,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调整种植结构,全面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在河西地区,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附加值节水农业,重点发展以现代制种、戈壁农业等为主的河西灌溉农业区,打造一批标准化农业产业园。在中部沿黄区,建设以高原夏菜、瓜果为主的沿黄提灌区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带。在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旱作农业区,以优质苹果、马铃薯、中药材等种植为主,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提高降水利用效率,着力打造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在甘南高原、秦巴山区,发展藏药、花椒、油橄榄等为主的特色农业。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7.普及农艺节水技术
全面普及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农田节水技术,大力推广节水高效品种、水肥一体化、地膜覆盖、耕作保墒等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土壤保水和作物蒸腾调控等生物节水技术。在河西和沿黄灌区,大力推广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及垄膜沟灌等集成节水技术。在陇中陇东旱作区,以全膜双垄沟播栽培技术为主,形成田间节水综合技术体系。南部山区以“梯田、水窖、地膜”为基础,围绕特色林、果、椒、茶,发展注水补灌、移动滴灌、软体集雨水窖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8.推广畜牧业节水方式
从饲养方式转变上下功夫,在节水的同时,拓展和延伸节水型畜牧业范围,把种草—涵养水源纳入节水型畜牧业范畴。既要节约用水,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防止畜牧业生产对地下水的污染,合理保护水源和环境。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全力打造设施农牧业基地,持续扩大设施农牧业高效集约型生产规模,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牧业用水效益。全力推广畜牧业节水,加强人工饲草料基地节水灌溉改造和天然草场补充灌溉。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
9.稳步推进农村生活节水
实施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农村供水老旧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减少漏损现象,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鼓励农村居民使用节水器具。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和“厕所革命”,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通过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倡导节水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节水意识。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专栏2 农业节水增效重点项目
灌区续建配套、现代化改造及节水灌溉项目 白银市景电灌区、靖会灌区、兰州市引大灌区、酒泉市昌马灌区、鸳鸯灌区、武威市红崖山灌区等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天水市武山县拟发展灌溉面积31.15万亩,甘谷县拟发展灌溉面积8万亩; 金昌市金川区拟发展滴灌面积 5.75 万亩,永昌县拟发展膜下滴灌面积48.05万亩,高标准渠灌面积11.2万亩。 |
(三)工业节水减排
10.优化产业整体布局和结构
通过合理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持续降低高耗水行业比重,从源头上控制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水污染严重行业的发展。一是通过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制度,禁止小规模,低水平建设;二是对产能过剩或超过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高耗水行业实行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三是鼓励医药、化工、食品、农产品加工等行业集聚发展,促进水的梯级利用和集中处理,鼓励焦化行业退出主城区,向煤化工基地、钢焦一体化园区聚集,促进企业间循环用水;四是以产品结构调整为突破口,对传统支柱产业进行高起点、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开发下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水利用率和产出指标。根据水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布局项目建设,实现有序用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
11.严控高耗水行业用水增量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对采用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各级政府要推动高耗水行业可持续清洁生产,针对甘肃省电力、有色、冶金、石化、核燃料加工、煤炭等六个重点用水行业,应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组织重点用水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从原辅材料、能源、产品、工艺、设备、过程控制、废弃物、管理和员工培训九个方面,从水消耗及废水产生环节、产生废水及造成水耗的原因三个层次提出消除或削减废水的方案,对企业用水状况进行分析,鼓励企业实行“一水多用”、“串联用水”,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尽量减少大型冷却与循环设施水的蒸发散失,做到深度节水。企业内部注重用水管理,做到清浊分流,按质供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12.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
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对现有工业企业和建成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三化”改造,不断加强冷却循环系统的节水技术改造、强化再生水的回用,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水技改示范项目,带动全省工业企业节水工作的全面展开。按照企业供水设施规范、用水科学合理、节水技术先进、管水制度健全有效的要求,以工业节水典型经验的示范推广为载体,在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用水行业,组织企业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鼓励引导黄河流域重点工业企业积极创建节水(标杆)示范企业,以酒钢、金川公司等知名企业为重点建成一批节水(标杆)示范企业。广泛宣传成果,树立节水标杆企业典范,以点带面,形成节水型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13.建立工业节水激励机制
依据水价改革政策,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抑制企业用水浪费,促进先进节水技术的应用;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支持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做好污水资源化利用宣传,促使更多的人逐步认识到再生水也是新的水源,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懂得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立和完善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加强污水回用的监管力度,加快污水回用的市场化进程。加强工业节水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业用水项目源头管控,研究建立便于考核和进行奖惩的工业用水制度,切实推进全省工业节水。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专栏3 工业节水减排重点项目
1、新建废污水处理项目 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 平凉市庄浪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 |
2、重点企业废水治理项目 金川公司镍盐有限公司2500m3/d重金属废水处理工程; 金川公司钴系统含重金属废水减排达标治理工程; 金川集团铜业公司废水达标治理改造工程。 |
(四)城镇节水降损
14.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动城镇节水改造;持续推进庆阳市、天水是海绵城市建设,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地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大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渗透式路面、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鼓励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以县域为单元,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巩固提升我省已建成的39个县(区)节水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其他县(市、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助力全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为载体,高标准推进节水型城市、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小区及公共机构的节水载体创建,示范引领全社会各领域节水。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15.大幅度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制定和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对城区材质落后、超期运行、年久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发展城市供水管网优化设计技术,统筹传统清水系统和再生水输配系统,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加强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增加监控设备和计量设施的投入和建设,提高对管网压力的控制。加大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发展用水远程计量技术,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加强供水管网的统一调配管理,针对自来水厂分散管理、供水管网缺乏统一规划、与中心城市建设目标不相适应等问题,对城市自来水厂和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提高配置效率,降低管网漏损。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
16.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严控水面景观用水;开展非常规水源灌溉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非常规水源绿化灌溉管网。对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等非居民建筑设施,鼓励用水单位制定节水器具换装计划并组织实施;鼓励公共机构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水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开展节水型单位、学校、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节水载体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
17.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合理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鼓励优先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实施节水型器具和设备改造,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提升高耗水服务业的用水效率;对高耗水服务业等行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计加价制,提高高耗水服务业再生水和雨水利用比例。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商务厅)
专栏4 城镇节水降损重点项目
1、城区户表改造及供水管网改造延伸项目 金昌市、白银市、张掖市和甘南州户表改造及供水管网改造延伸工程。 |
2、城镇生活节水器具安装更换项目 庆阳市、定西市和甘南州节水器具安装更换项目。 |
3、公共领域园林绿化节水项目 平凉市、酒泉市公共领域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
(五)重点地区节水开源
18.消减地下水开采量
各市(州)拟定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制定地下水年度取用水计划,严格把控取水许可,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河西内陆河流域和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定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适时调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压减地下水开采量。通过高效节水、调整种植结构、关井压田、轮作休耕、水源置换、地下水回补等措施,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度。严格机电井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防治点源污染、生产建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做好串层污染预防,做好突发地下水污染事件的风险控制。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19.扩大雨水资源利用
在维持定西市、天水市、庆阳市、白银市、平凉市、武威市的雨水集蓄利用基础上,提高兰州市、临夏州及陇南市雨水集蓄利用量。通过集雨补灌、雨水净化处理等技术提升雨水利用效率,加强雨水资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安全饮水中的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陇东农村山区在“121集雨工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新型雨水集蓄工程,发展集雨增效现代农业,解决并巩固人畜饮水问题。城镇修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包括修建住宅区、学校、公园、各种场馆及其他建筑群等场所汇集雨水的收集利用设施,削减、调节雨水径流、补充地下水资源的渗透设施和调蓄设施,雨水径流污染控制与净化设施;建立完善的屋顶蓄水系统和由入渗地、井、草地、透水地面等组成的地表回灌系统,将收集的雨水用于冲厕、洗车、浇洒庭院、洗衣和回灌地下。鼓励开展编制雨水利用规划,完善雨水利用政策法规,强调积极开发利用雨水的重要性,加快雨水利用研究,创新雨水利用技术,增强人们的雨水资源意识,并进行宣传和教育。
(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20.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在维持河西五地市中水回用劲头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河东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白银市等中水回用,鼓励缺水城市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城镇建设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推进中水设施建设。对于建设城市居住小区项目,根据《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筑面积大于3万m2的小区必须要有污水处理循环用水系统配套,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于规模较小的、距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远的小区建设项目,鼓励开发商采用就近联合、按投资比例共同出资建立污水处理循环系统,集中处理污水的治污方案,或依附于周边已有该系统的开发小区。鼓励在园林绿化、冲刷厕所、道路清扫、洗车以及景观用水中优先使用再生水,加强中水利用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对中水利用意识,推进中水利用,为节约水资源、减轻水污染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21.提高矿井水利用水平
加大平凉、张掖、酒泉、庆阳及武威地区矿井水利用水平。增大矿区矿井水利用率,修建引水水渠、储水池和提水引水工程,用于矿区生产、绿化、防尘等用水和矿区周边企业的工业补充用水,矿区周边农田灌溉用水,居民生活用水。提高矿井水处理技术手段,通过合理的处理工艺及合理的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矿井水回用率,降低处理成本,促进企业利用矿井水的积极性,减少矿井工业废水排放所造成的污染,加快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坚持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矿井水利用的产业化发展。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22.实现区域苦咸水利用
以环县作为苦咸水利用示范推广试点,积极探索开发利用苦咸水,特别是在马莲河流域、祖厉河流域等苦咸水丰富但严重缺水区域,优先考虑生活、工业用水,兼顾农业用水,保障生态用水,以缓解区域缺水程度。着重于合理开发利用苦咸水资源缓解用水矛盾,加快推进苦咸水淡化利用进程,组织实施机井淡化工程、自来水公司苦咸水淡化等苦咸水利用项目,通过蒸馏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等各种技术方法淡化和处理,提高苦咸水淡化利用量。解决苦咸水淡化技术投资大、成本高、能耗大、出水量限制等制约,精选淡化技术,优化淡化工艺流程,开展相应技术研究,在广泛推广和应用中取得一定进展。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专栏5 重点地区节水开源重点项目
1、雨水资源利用项目 肃州区雨污分流收集利用及排雨治涝工程; 岷县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
2、中水回用项目 定西市中铺工业园中水回用完善工程; 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中水利用工程暨绿色长廊供水工程。 |
3、矿井水回用项目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工程; 庆阳市罗川煤矿污水处理回用站建设项目。 |
4、地下水智能化建设项目 武威市民勤县地下水机井智能化计量设施改造工程。 |
(六)科技创新引领
23.加快节水技术装备研发
加快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鼓励支持省内高水平科研团队积极申报节水领域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智能监测、雨水集蓄利用与配套、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建立“节水适用技术成果库”;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依托(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推进与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组织实施节水领域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节水灌溉领域技术与工艺创新。发挥好现有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基地功能作用,结合优化科技创新基地,继续优化整合一批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24.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
引导提高全省节约用水技术应用水平,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发挥节水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功能作用,优化整合节水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结合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等工作,推广应用一批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应用、雨水收集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按照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全区域、多行业的综合节水集成创新与示范,持续建设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推广应用国家鼓励类工业节水器具和设备(产品),支持引导企业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降低单位产品水耗。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
25.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鼓励龙头节水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采取多种手段,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型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促进节水产业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变、向合同节水转变;鼓励各市州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高耗水工业、服务业和城镇用水主体开展节水治污技术改造,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服务产业。构建技术产业化成果数据库,建立技术产业化成果发布平台,健全信息畅通的技术产业化成果供需机制。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对标国内外节水先进水平,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提升全省节水科技支撑能力。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专栏6 科技创新引领重点项目
1、水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兰州市、金昌市和天水市智慧水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
2、水利移动端应用平台建设及其它项目 白银市靖远县拟实施移动端应用平台建设工程,建立移动端应用平台、水利微信公众号等; 定西市建设企业用水计量监控工程、城乡供水监管平台工程; 武威市民勤县节水科技馆布展工程; 酒泉市水利微信公众号、智能缴费系统创建工程。 |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政策制度推动
26.全面深化水价改革
推动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居民用水保成本、非居供水有盈利、特种用水多付费、缺水地区提标准、全面推行定额制政策导向,结合城乡地域、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条件,建立健全促进节水减排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形成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协同推进原则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统筹推进河西灌溉农业区、中部提水灌区、东南部补充灌溉区三大片四项机制协同落地。加快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改革。完善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原则,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价差。完善中水利用价格政策,中水价格按照与自来水价格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协商确定。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27.推动水资源税改革
适时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相关情况摸底调研,按照国家安排部署,及时启动我省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停止征收水资源费。根据全省各地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率,完善水资源税制度。以现行水资源费制度为基础,科学设置差别化税率体系,合理调整税额标准;除国家试点办法要求变动的项目外,以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为基础平移为水资源税税额标准;按国家试点办法要求适当提高特种行业地表水和超采区地下水的适用税额标准,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税额加倍征收,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和征收标准征收水资源税,重点加强各市、县(区)水资源税征收力度,确保应征尽征。对国家试点办法明确规定的6项农业生产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等从低征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回用水、中水等非常规水源,免征水资源税。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税务局)
28.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大中型灌区要在实现产权分界点计量供水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与当地财力相匹配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为按水量计收水费创造条件。规范工业企业取用水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对取用地下水的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配套完善市政公共建筑单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供水计量设施,实现“一户一表”计量供水收费。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计量监控工作,制定有效的统计报表体系,结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完善流域和省域水资源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
29.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强化用水定额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区)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计划用水、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等工作,采取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区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m3的企业和园区设立水务经理。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已经发布的国家、省、市、县(区)四级重点取水单位监控名录基础上,结合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检查、重要取水口检查,调整完善监控名录,持续加强计量监控,完善监管一张图。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
30.健全节水标准体系
贯彻国家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逐步更新、改造不符合国家节水灌溉标准的已建农田灌溉设施和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实时跟踪国家节水标准,评估和监督省级用水定额推行应用情况;修订完善农业、工业、城镇、非常规水利用省级用水定额,建立覆盖我省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鼓励各市州在《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17版)》基础上,制修订区域用水定额。节水产品符合强制性节水认证标准要求,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等单元载体率先推行强制性节水标准;针对不同企业相同产品的产业链长短存在较大差异,进一步探索制定分装置、分工序的取用水定额企业标准,规范不同产业链长度的企业用水行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
(二)市场机制创新
31.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
深化水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市、县、乡、村到用水户的五级水权配置管理体系,借鉴国内外水权水市场经验,深化完善石羊河、黑河、疏勒河水权改革,推进其他流域区域水权水市场改革。培育建立水市场,推动流域、地区、行业、用户间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允许单位和个人将采取节水措施节约的水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水资源使用权有偿交易。加强水权交易及平台设立运营情况日常监管,各市州逐步建立水权网格管理责任制,实行水管单位、镇政府、水务局“三检查”,推行年初预算、分阶段审计、年终决算的水权审计制度。探索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刚性用水需求。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
32.推行水效标识建设
大力推行水效标识,认真贯彻执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具有水效标识的坐便器、洗碗机等生活用水产品,并逐步扩展到商用设备等领域。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辖区内节水器具经销商开展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坐便器、洗碗机等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水效标识,使用的水效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水效标识或利用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等。对销售人员和现场消费者进行水效标识知识宣传,引导销售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逐步提高消费者对水效标识的认知度,促进水效标识有效实施。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33.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确立“政府搭桥、市场运作、示范带动”的基本思路,促进节水产业向提供综合服务转变,向合同节水转变。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通过募集资本、集成技术,为用水单位提供节水改造和管理,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农业灌溉、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和咨询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探索形成节水效益分享型、节水效果保证型、用水费用托管型等典型模式,实现利益共享,促进节水减排。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
34.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
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制定水效领跑者指标,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鼓励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建立用水产品水效领跑者指标与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根据节水技术发展、市场水效水平变化等情况,适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纳入水效标准体系;制定激励政策,鼓励水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持续推动节水认证工作,促进节水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完善相关认证结果采信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
专栏7 非工程措施项目
金昌市基层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 武威市天祝县节水人才培训; 平凉市节水型社会创建推广。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和领导,统筹推进节水工作。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抓总、行业分工负责的节水管理体制。发挥省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全省节约用水重大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有序推进节水工作。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研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履职尽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十四五”期间节水工作的任务,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定期召开节水工作会议,统筹部署安排节水工作,协调解决节水重大问题,合力推进节约用水。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负责同志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节水工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开展宣传教育
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十四五”节水理念与要求。加强省情水情教育、节水形势宣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集中水情宣传,营造全民节约用水氛围。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节水活动,推进节水护水志愿行动,推动节水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合作,夯实自媒体阵地建设,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介,投放通俗易懂、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节水宣传片、公益广告、海报和宣传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转变用水观念,提高节水意识,引领全民形成节水良好风尚,使节水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水利厅;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强化监督管理
对灌区、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社会团体等用水主体用水情况实行全面监管。逐步建立各级节水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将节水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的行业制定监管计划,执行监管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到综合考评。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四)完善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节水项目的资金保障作用,重点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保护、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修订、节水宣传教育等。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支持节水建设项目。各部门积极争取行业节水资金,加大节水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形成资金合力。完善助力节水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资等政策,落实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完善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项目。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运营补贴等方式,规范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
(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甘肃银保监局)
(五)建立奖惩制度
推动设立全省节约用水基金,奖励节约用水先进;农业、住建、水利、工信和教育等部门在资金、项目上对先进市县给予倾斜;不断落实完善水价体系,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将节水作为文明单位评选的基本条件之一,评选授牌一批节水型学校、企业、公共机构和服务业单位。对县区、部门和单位主要任务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县区、部门、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强化节水后进监管,建立突出问题整改清单,采取约谈、通报、曝光、处罚等措施,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牵头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六)注重交流合作
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对标国内外节水先进水平,开展国内外合作,提升我省节水科技支撑能力。依托中以(酒泉)绿色生态产业园,推进与以色列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节水技术深度合作交流,推动节水灌溉领域技术与工艺创新,加大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鼓励支持省内高水平科研团队积极申报节水领域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建立“节水使用技术成果库”。鼓励大禹节水等龙头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提升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建立技术产业化成果发布平台,健全信息畅通的技术服务,培育节水产业。
(牵头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七)重视公众参与
建立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民主管理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的相关立法,给公众参与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形成公众自觉“自下而上”推动节水工作向前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公众监督的体制。通过专门制定一个公众参与法、公众参与条例或者实施细则,使公众参与规范化,具体化。在构建我国节水管理公众参与立法时应对公众的定义、公众参与节水的原则、公众参与的途径等内容进行界定。鼓励用水者组织,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充分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扶持具有较高节水意识的社会团体组织,发挥其节水宣传参与节水的代表作用、推动作用。进行政策倾斜,向其提供资金、物质支持,赋予该主体相应的权利,促进社会团体用水组织的广泛参与。建立多部门协作制度、咨询制度、水价听证制度,用水、节水和水交易信息公布制度、群众有奖举报制度以及其他充分体现公众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舆论权的制度。
(牵头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