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17-3036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会宁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日期:2017-10-18

不动产权利人刘淑宁、(江伟宁)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1、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南路花苑小区4幢一单元4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会私房权证会师镇字第0091号);

2、会宁县会师镇枝阳街交通局住宅楼3幢一层仓储09号的所有权证遗失(所有权证号为:会宁县房权证转移字第HC0029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淑宁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