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丁家沟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领导及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182/2023-30353部门:丁家沟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
作者:日期:2023-02-20

丁家沟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

安全领导及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镇突发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案例》《白银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会宁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事故分级

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 (四级)四类。

1、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一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涉及甘肃省和毗邻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一次性死亡5人以上,或出现500 人以上健康损害症状。(2)超出甘肃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2、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二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 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食品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或出现 300人以上5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或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和省、市、县、镇重要活动期间发生影响重大、危害严重的食品事件; (3)药品、医疗器械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4)药品、医疗器械造成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5)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3、较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三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内2个以上县区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食品造成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健康损害症状; (3)药品、医疗器械造成伤害人数20人以上的;(4)药品、医疗器械造成3人以上永久性伤残或对器官造成永久性损害的;(5)出现死亡病例的;(6)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药品安全和医疗器械事故(四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无人员死亡,一次性出现50人以上 100 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3)药品、医疗器械造成伤害人数10-20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4)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二、适用范围

食物(食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发生食品污染或食源性疾患,或者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体系

成立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领导及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应急副镇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各村负责人及镇食药监所职员组成,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一)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领导及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领导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4、向镇党委、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领导及应急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对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2、贯彻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汇总事故情况。

5、适时发布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6、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系统(电话号码),确保有关信息24小时畅通。

(三)各村机构及职责 

各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四)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职责

1、警戒保卫组:由镇武装部、司法所、派出所负责,镇武装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封锁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态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丁沟卫生院负责,村医配合,院长任组长,科室大夫、村医是成员。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根据情况迅速向上级医院输送病人,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分管应急副镇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的村(街道)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负责,事故所在村包村组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镇政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四、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报告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受害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的时间、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应当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初步结论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报告时限要求

在知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五、基本应急程序

镇应急指挥部得到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1、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医疗救护队尽快赶赴现场;组织专家根据事件原因、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发展趋势,并提出下一步防范措施。现场指挥部在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确定具体应急方案。

2、救援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医护人员对健康损害人群进行医疗救治,根据“分级救治”的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接受健康损害者医疗救护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事件医疗救援情况。

3、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应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报告,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

 六、后期处理

应急预案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和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2、镇政府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应做好事件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七、追究责任

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以后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的;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或者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