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18-3026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作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期:2018-01-0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党连英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杨柳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地号9-12,面积245.49㎡,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党连英

2018年 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