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18-3024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作者: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期:2018-01-10


编号:SM201800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李小强、宋亚玲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延安街建设局1号综合楼一层商业26号的房屋所有权利证书遗失,房产证号为:会私房权证转移字第HC0020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利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小强、宋亚玲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