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GS3002/2018-3015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
栏目: | 公示公告 | 来源: | 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作者: | 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日期: | 2018-03-20 |
编号:SM2018008
不动产权利人姜卫军、梁勇霞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滨河东路汇福状元嘉苑的不动产产权证书遗失,证号为甘(2017)会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34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卫军、梁勇霞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