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18-3004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作者: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日期:2018-05-07

 

编号:SM2018017



不动产权利人王维国、刘兆丽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南路住宅小区4幢一单元20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号为会私房权证转移字第HC0051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维国、刘兆丽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