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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所谓“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负有直接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