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索引号:GS1908/2022-29926部门:水务局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会宁县水务局
作者:日期:2022-09-20

会宁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

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根据《白银市水务局关于印发<白银市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水发〔2022〕264号)、《白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字2022〕84)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县水务工作实际,县水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防范预警作用,为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水利行业全面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各单位持续提升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基础,严防“无知无畏,不知利害”导致的精神松懈、思想滑坡等问题,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深刻汲取历次生产安全事故,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促进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警示教育方式和内容

(一)教育方式。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集中组织学习等形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分期分批开展警示教育。

(二)警示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细化措施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观看《安全重于泰山》、水利行业典型事故等警示片。

三、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并全面梳理收集水利行业领域近两年来的典型案例积极组织警示教育,并按照各自职责统筹做好此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集中开展阶段(9月初至10月底)。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防疫要求,采取集中组织等形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讲,分期分批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全员参加,并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突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岗位、高危作业环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并结合“会宁县安全生产攻坚月活动”,深入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三)工作总结(10月20日前)。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的专项警示教育视频、图片、文字资料,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包括教育地点、组织形式、参加人员、签到表、有关新闻报道等内容。活动开展期间填写警示教育统计表(附件1)、警示教育调查问卷(附件2)。活动结束后进行专项总结(包括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意见和建议)。各单位将以上警示教育资料、总结于10月20前报送会宁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