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1908/2022-29922部门:水务局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会宁县水务局
作者:日期:2022-12-29

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水监督发〔2022〕487号)、《白银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字〔2022〕25号)及《白银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水发〔2022〕379号)部署安排,县水务局决定在全县水利行业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水利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做好岁末年初风险防范工作。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快速恢复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坚决防范和遏制全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此次岁末年初全县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检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安全等。

(一)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检查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严格执行,高边坡、深基坑、有限空间、地下洞室、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等防护情况;油品库、仓库、施工生活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防火、防静电、防煤气中毒等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同时重点整治水利建设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情况,坚决杜绝不按方案施工、不顾安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正在施工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吊装、高处作业等安全防护,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尤其安全帽等配备使用,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停工项目,重点检查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停工前是否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已完工项目越冬维护和安全防护落实,塔吊、脚手架、基坑、边坡、支模和围墙等部位停工期间安全防护,临时板房、仓库、物料间防火防冻措施落实,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准备等。全面加强冬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防滑坡坍塌、高处坠落、车辆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

(二)水利设施安全。主要检查灌区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查看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水工建筑物、机电设施设备、闸门启闭设备、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情况,冬季灾害性天气防范和防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和设施设备失修失养、超负荷使用等风险隐患。特别要加强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办公作业场所、职工宿舍、餐厅等人员密集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紧急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和措施,提高紧急转移避险和救援能力,补齐安全短板,严防窒息、中毒、坠落等事故发生。

(三)冬季防灭火安全。主要检查冬季水利设施运行和水利工程建设中易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结合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冬季防灭火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查看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职是否到位,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各类建筑和施工场所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操作培训是否落实,要盯住办公楼、家属院、空间相对封闭的人员密集场所,逐楼栋逐场所全面排查,坚决整治违规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擅自改变楼房厂房用途、堵塞安全通道等突出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动火、焊接、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盲目操作、不违规作业,确保水利防灭火安全。

(四)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检查全县水利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管理等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无证或证照不齐擅自租售和使用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等行为。

(五)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整治重大隐患长期不整改、整改流于形式、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等问题。

(六)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35条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43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的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落实情况;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覆盖和各类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监督检查责任细化落实等情况。

四、工作方法

(一)深入动员部署(2022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克服疫情不利影响,严格按照全县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动员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风险。

(二)全面自查自纠(2022年1月30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设施管理单位,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自查自纠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各单位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要对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2021年版)》,全面排查平时不放心不托底的重点关键部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重大隐患,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分级建立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台账清单,并通过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填报问题隐患信息,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整治。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落实防范措施,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重点指导检查(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设施进行组织检查;各项目法人要紧盯冬季施工不间断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平时监管薄弱的水利设施,深入下去实地督导检查,确保检查一处、放心一处,督导一地,平安一方,以务实严肃的工作举措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地。

(四)综合检查、抽查(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县水务局将加强检查、抽查,在2023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结合省、市两级水利建设质量考核等各项考核检查工作,开展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水利设施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岁末年初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峰期,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全国水利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尤其要吸取今年我省“6.19”水利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教训,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时刻保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组织开展好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二)聚焦重大风险。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要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整治重点,全面查找问题隐患,对于自查排查和抽查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我局要纳入台账管理,重点挂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实时跟踪督促、督办盯办、保障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能够查出大问题、消除大隐患、防范大事故。要加快推动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并运用“六项机制”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全链条全方位管控。

(三)全面督导检查。各单位、各在建项目法人要结合《会宁县水务局关于做好年终岁尾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开展检查,同时县水务局将以在建水利工程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过安全事故的水利工程设施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漏洞同时监督彻底治理,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各单位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于2023年1月20日前报送会宁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