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居民电费是多少钱?
索引号: | GS5150/2023-29910 | 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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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3-02-09 |
1.我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1元/千瓦时,并执行阶梯价格制度,具体为:第一档电量为0-160千瓦时/户·月,电价不作调整,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0.51元/千瓦时执行;第二档电量为161-240千瓦时/户·月,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241千瓦时/户·月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2.对于非电网直供电价,居民用户最大加价幅度按非电网供电主体供电用户规模确定,具体为:3000户以上加价不超过2分,1000-3000户加价不超过3分,1000户以内加价不超过4分,农业用户最大加价幅度统一为不超过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