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要符合哪些条件?

索引号:GS5153/2023-29857部门:司法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3-02-07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