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GS3002/2018-2972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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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公示公告 | 来源: | 国土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12-18 |
编号:SM2018031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刘宗佑、张林秀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长征南路花苑小区14幢242室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证号为会私房权证会师镇字第036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宗佑、张林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