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 GS3002/2018-2971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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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公示公告 | 来源: | 国土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12-25 |
编号:SM2018032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会宁方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滨河东路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证号为会国用(2016)第07号,地号1-126,面积6100.00㎡,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会宁方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