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18-2971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国土局
作者:日期:2018-12-25


编号:SM2018032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利人会宁方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滨河东路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证号为会国用(2016)第07号,地号1-126,面积6100.00㎡,用途为商服用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会宁方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