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索引号: | GS3002/2018-2969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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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公示公告 | 来源: | 国土局 |
作者: | 日期: | 2018-12-25 |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县政府2018年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收回座落于甘沟驿镇镇区的会宁县甘沟驿镇畜牧兽医站面积为1074.13平方米(1.6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该范围的原土地使用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及相关材料。如无异议,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收回并注销原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会国用(2013)第T-1-55号)。
特此公告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