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党家岘乡岁末年初安全告知书
索引号: | GS4716/2023-29126 | 部门: | 党家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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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砖井村村民委员会 |
作者: | 日期: | 2023-01-18 |
春节将至,有关烟花爆竹,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1.市民应当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或在无资质店铺以及网上购买,购买“三无”产品不但质量无保证,且存在安全隐患;
1.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法律法规和政府明确规定的禁放区域,如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2.燃放烟花爆竹之前,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所有烟花爆竹都应选择空旷场地或指定燃放点燃放,燃放时应服从管理,尽量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3.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4.燃放时应保持清醒,严禁酒后燃放。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5.燃放过程中,应当及时开展户内外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6.燃放时,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安全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7.燃放后,应及时清理,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消除火灾隐患。
8.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
1.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广大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烟花虽美,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此,我们真诚地希望通过大家提高安全意识,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绿色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