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2022-2026年)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GS3722/2022-27837部门:草滩镇
栏目:政策解读来源:
作者:日期:2022-08-08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依据省市2022-2026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总体方案。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全县涉及地质灾害威胁区、地震灾害威胁区、自然保护地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防洪管控区(河湖管理范围)和生态敏感区六种类型避险搬迁的28个乡镇。方案分为两期,一期为2022-2026年,二期根据一期任务完成情况于2027年后实施。

第一部分明确了项目背景。受自然条件制约,水土资源不匹配、植被少而不均、生态承载力低、生态修复能力弱、地质灾害时发等因素,人民群众因灾返贫的可能性非常大,实施生态

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二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稳妥有序推进全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全力做好避险搬迁群众安置住房、教育医疗、创业就业、后续发展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迁出有序、安置稳妥,生活有保障、发展有支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部分明确了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三是坚持精准识别,分步实施的原则;四是坚持政府补助,自筹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综合统筹,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部分明确了总体目标。 全县2022—2026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3558户13781人,分布于河畔镇等28个乡镇。

第五部分明确了安置方式。主要为乡镇就近安置、县域内安置、全市内安置、省内统筹安置等四种方式。

第六部分明确了搬迁安置程序。一是全面宣传和群众摸底;二是制定避险搬迁实施方案;三是有序搬迁和政策跟进。

第七部分明确了主要建设任务。主要分为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

第八部分明确了资金筹措。一是省级层面,对搬迁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户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户3万元;另外,每户贷款5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省、市、县三级财政按8:1:1的比例贴息,期限5年。二是县级层面,根据搬迁户需求,由相关金融机构对搬迁户开展评级授信,自主发放最多5万元额度的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利息由县财政全额贴息,期限5年;对政府回购或搬迁户自主认购的闲置房或商品房,若搬迁户自筹资金存在困难,可办理按揭贷款,贷款期限能长则长,利率能低则低。各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筹措和整合力度,形成“7+3+5+N”资金筹措“政策包”。

第九部分明确了资金需求。全县2022-2026年度共完成3558户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共需求补助资金35580万元。其中,2022年度计划搬迁146户,需补助资金1460万元;2023年度计划搬迁895户,需补助资金8950万元;2024年度计划搬迁1273户,需补助资金12730万元;2025年度计划搬迁922户,需补助资金9220万元;2026年度计划搬迁322户,需补助资金3220万元。

第十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职责;二是加强政策支撑,保护群众权益;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持续跟踪问效;四是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文档: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2022-2026年)总体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