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1号
索引号: | GS1723/2023-27820 | 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
栏目: | 政策法规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3-01-12 |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7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2年7月26日
决定修改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12件).pdf
决定废止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目录(59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