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会宁·助商惠农”消费促进活动 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3193/2023-27810 | 部门: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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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涉企优惠政策 | 来源: | 会宁县商务局 |
作者: | 日期: | 2023-01-11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深挖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全力提升社零增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安排
本次促销活动拟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由县财政解决。
二、活动主体
会宁县内有意愿参与活动的商贸流通企业。
三、补贴原则、对象、时间、标准、流程及方式
(一) 补贴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补贴,先购先补, 补完为止”的原则开展。
(二)补贴对象。2022年12月25日起,在“乐购会宁·助商惠农”消费促进活动名单内的74家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三)补贴时间。2022年12月25日—2023年2月28日。
(四)补贴标准
1.汽车补贴:以裸车开票价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裸车开票价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单车补贴1000元定点加油额度;裸车开票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的,单车补贴2000元定点加油额度;裸车开票价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单车补贴3000元定点加油额度;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2.电动汽车补贴。以购车开票价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300元、600元、8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单车开票价满10000元(含10000元)的,补贴300元超市购物卡;单车开票价满20000元(含20000元)的,补贴600元超市购物卡;单车开票价满30000元(含30000元)的,补贴800元超市购物卡;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3.农机具补贴。以购机开票价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300元、600元、8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单车开票价满4000元(含4000元)的,补贴300元超市购物卡;单车开票价满8000元(含8000元)的,补贴600元超市购物卡;单车开票价满12000元(含12000元)的,补贴800元超市购物卡;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4.百货补贴。以购物小票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10元、30元、60元、90元四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购物小票价满50元(含50元)的,补贴10元;购物小票价满100元(含100元)的,补贴30元;购物小票价满200元(含200元)的,补贴60元;购物小票价满300元(含300元)的,补贴9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5.手机补贴。以购机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200元、300元、5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一次性购买满10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可凭票领取200元补贴;一次性购买满2000元至5000元(不含5000元),可凭票领取300元补贴;一次性购买满5000以上,可凭票领取500元补贴。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6.餐饮住宿补贴。以住宿、用餐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20元、50元、100元、150元、200元五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100元(含100元)的,补贴20元;消费满200元(含200元)的,补贴50元;消费满300元(含300元)的,补贴100元;消费满500元(含500元)的,补贴150元;消费满600元(含6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7.家电补贴。以购物发票金额为基准价设置补贴标准,原则上设置200元、300元、500元三个层次的补贴标准,即消费满2000元(含2000元)的,补贴200元超市购物卡;消费满3000元(含3000元)的,补贴300元超市购物卡;消费满5000元(含5000元)的,补贴500元超市购物卡;补贴不限消费次数。
(五)补贴流程
1.消费者在手机应用中下载注册建设银行“建行生活”APP或工商银行“工银e生活”APP,登录定位地选择会宁县,进入页面选择指定的企业消费商家,买单输入消费金额,根据消费金额自动进行相应的满减;
2.商家在APP可以查询优惠券兑换明细;
3.消费者购买成功后凭消费票据等相关凭证,到参与活动的企业审核建档,由企业先行垫资,根据活动类别补贴标准兑现消费补贴,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凭相关凭证统一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
(六)补贴方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规范”的原则,采取先购后补方式兑现补贴。
1.汽车补贴。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凭参与活动企业开具的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在12月25日之后)、市内税务部门出具的车辆购置附加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会宁县商务局审核建档,持我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会宁县森茂加油站领取相应额度的加油服务。
2.电动汽车补贴。购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凭参与活动企业开具的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在12月25日之后)、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会宁县商务局审核建档,持我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4家指定超市签字领取相应额度的超市购物卡。
3.农机具补贴。购买农机具的消费者,凭参与活动企业开具的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在12月25日之后)、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会宁县商务局审核建档,持我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4家指定超市签字领取相应额度的超市购物卡。
4.百货补贴。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先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按标准减免金额,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
5.手机补贴。购买手机的消费者,先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按标准减免金额,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到县商务局领取补贴。
6.住宿餐饮补贴。住宿、用餐消费者,先由参与活动的企业按标准减免金额,待活动结束后,企业县商务局领取补贴。
7.家电补贴。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凭参与活动企业开具的购物发票(开票时间在12月25日之后)、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会宁县商务局审核建档,持我县商务局出具的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4家指定超市签字领取相应额度的超市购物卡。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同推进
1.县财政局、县商务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发放;
2.县融媒体中心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统一、持续开展集中报道,联合新媒体进行互联网全渠道宣传;
3.县商务局结合实际,确定全县参与活动的重点商贸企业名单,制定“乐购会宁·助商惠农”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方案,指导活动开展。协调参加活动的重点商贸企业,按照适当配比增加投入,主动配合开展优惠让利促销活动,放大政策叠加效应,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利用微信、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补贴政策、发放时间、领取流程、使用范围等,刺激消费者购买愿望。
(三)加强监管,规范流程。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消费补贴发放和使用过程安全可靠,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商家虚假宣传、变相涨价等行为。
(四)跟踪调度,监测效果。县商务局要每周调度、反馈消费补贴发放和使用情况,通过评估和研判,适时调整措施,灵活掌控消费补贴额度,强化消费补贴使用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