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3383/2022-27683部门:四房吴镇
栏目:安全生产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20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做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我镇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3日开始,10月30日前结束。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全年保持在 70以上。由于牛羊口蹄疫0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不同生产厂家

的疫苗注射剂量不同,在免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剂量进行免疫注射。小反刍兽疫按照免疫程序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羊只进行免疫,要做到应免尽免。种疫苗特别是今年首次使用的不同生产厂家的疫苗,在进行大面积免疫前,必须选择一定区域(群体)开展小区域免疫试验,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不良反应后,再全面推开免疫。布病检测净化同步进行。

 二、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要持续做好养殖环节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户一对一监管措施,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和落地隔离观察措施,严禁泔水喂猪。做好疫情处置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按规范处置。同时要积极稳步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非洲猪瘟无疫养殖场建设。
    三、扎实推进人畜共患病防控
    要按照分区域、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布病要全面落实集中免疫、检测和净化工作;包虫病重点做好家犬驱虫、包虫囊检测、无害化处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同时,要统筹做好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其它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

四、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要按照下达的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任务在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统筹做好布病、包虫病、猪瘟、鸡新城疫、马传贫、马鼻疽等病监测工作。通过全面监测,及时研判动物疫情态势,科学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五、做好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秋季是动物病原滋生扩散的活跃期,也是动物疫病的高发期,各村(社区)在集中免疫的同时,以养殖、屠宰、交易市场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并督促做好常态化清洗消毒工作,全面净化环境,有效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六、强化动物防疫培训工作
    在秋季集中免疫前,组织做好村动物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和自身安全防护培训,确保免疫操作规范,按要求及时消毒和更换注射针头,防止在免疫操作过程中人为传播疫病。要对参与布病等人畜共患病免疫接种的防疫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重点放在个人防护、免疫技术和操作规程等环节,确保布病疫苗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有效,防止因免疫注射感染人畜共患病。
    、加强组织领导

要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确保免疫、监测、检疫和应急处置等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要在秋防前做好安排部署,加大宣传,营造群防群控的防疫氛围。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养殖场户分片包干和“一对一”监管责任制,坚决避免“一对一”监管流于形式。进一步靠实养殖场户的防疫主体责任,督促养殖场户业主提高管理水平。对免疫抗体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或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