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立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摊位的通知
索引号: | GS4223/2023-27662 | 部门: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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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规划计划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3-01-02 |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设立2023年春节临时便民年货摊位的通知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繁荣节日市场,促进消费,规范春节期间城区环境的和谐有序,保持良好的经营秩序,同时为了方便市民购置年货,提升城区市容市貌环境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繁荣和谐的消费环境,经报请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局今年在城区设置12处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路段
(一)执法一大队辖区:遵义东路南侧人行道(云麟宾馆至久盛通快修)、开发区十字东北角人行道;
(二)执法二大队辖区:汉唐街文化演艺广场、西雁凯尔亮超市门口、金泰小区西侧公园、滨河东路钟鼓楼饭店南侧人行道、六幼南侧小广场、二幼南侧及东侧人行道、文化东路西侧临时停车场北侧人行道、二中对面空闲地、天润嘉园西侧人行道;
(三)执法三大队辖区:汇福广场南侧人行道、砚台路两侧停车位。
二、设置时间
经营时间:2022年12月30日(农历腊月初八)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三、经营种类
年货市场经营种类包括干果、炒货、水果、糖酒副食、春联、灯笼、年画、生活用品等年货;禁止经营活禽类、宠物类、熟食肉类、生冷肉类和冷链食品;城区商场设置年货市场需报请我局登记备案后,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登记报名
2、报名地点: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76号)。
3、所需证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2张登记,并办理《临时占道经营登记备案证》,摊位号按申请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五、经营要求
(一)申请的摊位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经营,严禁将摊位倒卖、转让谋取利益;
(二)各摊点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
(三)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
(五)各摊点不得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
(六)各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七)如遇政府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
(八)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将由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会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26日
会宁县年货便民临时摊位设置表
序号 | 设置路段 | 经营种类 | 辖区大队 | 办理人员及联系电话 |
1 | 遵义东路南侧人行道(云麟宾馆至久盛通快修)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执法一大队 (307办公室) | 徐海涛(18298928666) 王 勇(15343678397) |
2 | 开发区十字东北角人行道 | 对联、书画挂饰等 | ||
3 | 汇福广场南侧人行道 | 对联、书画挂饰等 | 执法三大队(407办公室) | 徐攀龙(19994335885) 李 成(15693621426) |
4 | 砚台路两侧停车位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
5 | 汉唐街文化演艺广场 | 对联、书画挂饰等 | 执法二大队 (403办公室) | 任 强(18152163913) 王 磊(13639327600) |
6 | 西雁凯尔亮超市门口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
7 | 金泰小区西侧公园 | 对联、书画挂饰等 | ||
8 | 滨河东路钟鼓楼饭店南侧人行道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
9 | 六幼南侧小广场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
10 | 二幼南侧及东侧人行道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
11 | 文化东路西侧临时停车场北侧人行道、二中对面空闲地 | 干果、瓜果蔬菜等 | ||
12 | 天润嘉园西侧人行道 | 干果、瓜果蔬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