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做好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94/2022-27529 | 部门: | 刘家寨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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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2-28 |
关于印发《做好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切实使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张应博为组长,副镇长屈泽光为副组长,各村包村组长、党支部书记等为组员的2022至2023年冬春救助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三、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四、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重灾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五、救助资金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
规范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
(二)冬春救助标准
各村根据本年度受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影响到农作物的产量的农户,上报救助对象,县应急局核定后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的各项决策部署,并以此次工作督查为契机,紧盯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各项重点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在前期灾民救助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迅速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照《冬春救助资金需救助人员花名册》,认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从村到镇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各村要严格审核资金账号、电子表格,并留存复印件,请各村将2022-202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报镇应急管理所,救助对象账号、姓名要一致,并核对清楚。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尽快最好惠民资金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