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 GS2042/2018-2752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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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 |
作者: |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 | 日期: | 2018-02-05 |
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1、主要职能
县国土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土地、测绘、矿产资源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十七条,分别是: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研究提出落实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落实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起草审查。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和参与土地确权工作,承担全县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及颁证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开展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等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省、市、县及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开展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配套制度,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对国家规划矿区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负责全县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实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十六)负责各国土资源中心所的人员调配,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中心所的各项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有行政机构1个,事业单位12个,本年无变动。
(1)县国土资源局(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基本情况: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土地、测绘、矿产资源的职能部门。县国土资源局正科级建制,机构编制11名(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2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1名兼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现有在职人员11人(其中领导职务4人,党总支书记1人,纪检员1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人,科员1人,工勤2人)。下设五股一室,分别是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管理股、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股、耕地保护股、执法监察股、办公室。
(2)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有规划测绘管理办公室(参公)、会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会宁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会宁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会宁县国土资源局会师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太平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党家峴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甘沟驿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郭城驿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头寨子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宁县国土资源局刘家寨子国土资源中心所,经费形式均是全额事业单位。
二、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80.92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580.92万元,上年结转9255.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64万元,减少15.63%。预算支出580.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64万元,减少15.63%。本年预算收支与去年相比,主要是上年项目结转9246.35万元(土地整理项目2817.11万元,6429.24万元)。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0.92万元,本年支出580.92万元,其中其中:行政运行(2200101)89.77万元;事业运行(2200150)351.5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体(2080501)54.4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42.13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2.98万元。
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0.92万元。工资福利预算386.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66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32.5万元,工会会费7.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54.36万元,其中:退休费96.58万元,住房公积金42.98万元、生活补助2.05万元、采暖补贴12.75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会宁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9.66万元,其中:办公费32.5万元,工会会费7.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5、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4.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7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取消公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2018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采购总安排为14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
8、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580.92万元,预算总支出580.92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经营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