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036/2022-26952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行动计划/方案来源:会宁县人民政府
作者:日期:2022-08-17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会宁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消除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村公路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会宁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县委办发〔2022〕75号)和我县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高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织密织牢道路安全网,保障辖区内所有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管养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自然村组道路及所属的桥涵、沿线附属设施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公路排查率达到100%,一般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时整改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以及无安防设施路段,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县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将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列入每年项目实施计划,逐年推进实施。要严把设计关口,在农村公路施工图设计批复过程中,按照“三同时”原则,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和长下坡路段必须同步设计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二)开展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覆盖排查检查,重点排查各类公路安防设施是否齐全、损毁,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道口等危险路段有无警示标志标识、减速带、防撞墩、道口桩等安全防护设施;排查高填土涵是否存在边坡水毁塌陷、管涵堵塞、安防设施不全等现象;排查路基路面是否存在塌陷、水毁等严重病害。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21〕55号)文件精神,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整治全县所有县道和部分管养的国省道,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和自然村道路的隐患整治。

(三)开展在役桥梁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限载限速标志、防撞设施标志不全,桥墩、底板、锥坡破损等安全风险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四、五类桥梁,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桥梁安全运营。其中对四类桥梁应及时在桥头设置明确的限载、限速标志并派专人值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存在通行安全隐患的五类桥梁,及时协调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并及时通过发布路况信息通告、设立绕行标志、修筑便道、派专人昼夜看守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四)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科学排查、部门联动、分类处治、综合施策”的原则,重点排查大货车或“两客一危”车辆比例高、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及连续长陡下坡连接服务区、停车区、互通立交、学校村镇、平面交叉等路段线形指标、数量、位置、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进行综合判定,提高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确保节假日等高峰时段公路通行安全、舒适、畅通。

(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严格落实“路长制”,全面落实好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乡、村两级作用和群众积极性,形成权责清晰、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发现的水毁、塌陷、坑槽等病害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列养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完善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员”联动执法监管体系。各乡镇要依托现有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各类破坏农村公路、损坏公路设施等行为,建立健全巡查台账,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四、时限进度

(一)隐患摸排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管养省道、县道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镇成立排查工作组,做好辖区内乡道、村道、自然村道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查出的各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对标对表,立即进行整改,推动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前期安全生产排查查出的隐患和整治的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隐患是否消除、整改是否到位、事故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总结先进经验,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农村道路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确保隐患排查的准确性、可靠性,在治理过程中抓住关键部位,一路不漏,不留死角。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制定方案,立即落实提示和警示措施,确保查出的风险得到管控,事故隐患得以排除。同时,对以前各乡镇已排查治理的道路安全隐患路段,全面开展治理效果评估,对安全隐患未完全消除的,要继续列入治理范围。

(三)定期梳理总结,按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规范建立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治理销号时限,详细整理好整治前后影像资料,明确专人于8月31日前将排查、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至县交通运输局。同时将能反映本项工作进展、先进做法及典型案例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