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的 经营提示
索引号: | GS4178/2022-26948 | 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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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2-09 |
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
为全面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现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做出以下经营提示: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严格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发热、腹泻等病症人员接触及加工食品。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
三、严格环境清洁消杀。用餐服务前应对加工操作间、就餐场所、库房、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
四、严格食品原料管理。及时清点库存,全面清理过期、变质食材,严禁加工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认真落实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五、严格设施设备管理。对食品冷冻、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锅灶、刀具、案板等炊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建议采用高温蒸煮方式消毒。
六、严格冷链食品管理。对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应进行明示,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管理要求。
七、严格规范加工操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物,确保加工的食品烧熟煮透,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八、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按要求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洁,初次使用前建议采用蒸煮方式彻底消毒。
九、严格落实文明用餐。向消费者提供“公勺公夹”,提醒消费者就餐时保持距离做好防护,并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提供“拼盘菜”“小份菜”及“打包”服务,不铺张浪费。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