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县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
索引号: | GS1809/2022-26794 | 部门: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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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民政局 |
作者: | 日期: | 2022-12-02 |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白银市深化党建引领推进“五治融合”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视频会议精神,根据《2022年度全省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甘民办发〔2022〕17号)和《2022年度全市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要点》(市民发〔2022〕61号)安排,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县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
(一)增强乡(镇)行政执行能力。
1.在全县遴选条件较好、积极性高的1个乡(镇),探索开展乡(镇)服务和管理创新实验。
2.对全县乡(镇)管辖幅度和规模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加强行政区划规范管理,稳慎有序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二)增强乡(镇)为民服务能力。
1.持续做好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机制。
2.持续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指导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和规范管理工作,积极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等特定群体开展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
(三)增强乡(镇)议事协商能力。指导乡(镇)确定协商重点,完善协商目录和程序,明确协商成果落实和反馈机制,由乡(镇)主导开展议事协商。
二、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认真落实《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行动方案》(会民发〔2021〕199号),按照“2022年6月底前30%的村委会实现规范化;2023年2月底前70%的村委会实现规范化;2023年10月底前100%的村委会实现规范化”的工作目标,通过规范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体系,不断加强村民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证。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竞争、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的选好配强村民委员会班子,真正把“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
3.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引导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职尽责。
(二)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1.全面落实“三议五会”工作法和“四议两公开”,坚持一事一议、逐项表决,每年至少召开1次村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村(社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水平。
2.根据社区议事协商指导性目录,指导落实《会宁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指南》(会民发〔2022〕81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培育基层议事协商典型。
3.督促落实《白银市村务公开基本规范》,严格执行党务、财务、政务、事务、服务“五公开”制度,推动村(社区)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推进村级事务广泛、及时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4.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三)增强村(社区)服务能力。
1.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快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依托其积极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等服务,推动基层公共服务提标扩能、提档升级。
2.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关爱照护、走访探视、救助帮扶力度,督促村(社区)“两委”班子常态化开展“四必访、四必到”活动,做到群众有不满情绪必到、有突发事件必到、有矛盾纠纷必到、有喜事丧事必到,困难家庭必访、危重病人家庭必访、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必访、信访户必访,每年解决2—3件特困群众实际困难。
3.积极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固本强基、养老服务、未成年人关爱、共建共治共享等行动计划落实。
三、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一)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
1.深入实施全市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2.指导推动由乡(镇)主导,依法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和备案公布的程序适时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树一批叫得响、落得实的先进典型,推进移风易俗。
(二)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1.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年内新建乡(镇)社工站2个。
2.组织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活动,积极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推动志愿服务与社工、慈善融合发展,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3.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年底达到95%。结合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及志愿者开展登记注册,对服务时长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
(三)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1.认真落实国家建设智慧社区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推进,提升社区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2.认真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有关部署,持续抓好“金民工程”数据录入和应用,发挥好“掌上民政”在便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3.完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夯实基层基础
(一)加强规划引领和示范带动。
1.市民政局6月底前编制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省民政厅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督促指导县区推动年度任务落实。
2.总结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经验,根据民政厅《甘肃省城乡社区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修订出台《白银市城乡社区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完善常态化社区防控机制。
(二)做好基层减负和考核评价工作。
1.指导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根据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建立村(社区)权责事项清单,开展村民委员会挂牌集中清理,适时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督查。
2.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满意度调查、统计调查和综合评估等工作。
(三)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
1.按照“十四五”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的目标,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会师镇社区办公场所、配备充实会师镇新成立5个社区和会师镇柴家门镇原有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会政发〔2022〕46号)要求,年内完成2022年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
2.落实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在省民政厅培训40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础上,对2022年新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3.会同相关部门选树一批“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