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宝川河小流域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通知
索引号: | GS1906/2020-26759 | 部门: | 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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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重大项目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0-12-28 |
关于启动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宝川河小流域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通知
柴家门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实施宝川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请示》(柴政发〔2020〕489号)收悉,为彻底改善宝川河小流域生态环境,提高流域内人均基本口粮田,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会宁县宝川河小流域2021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请你单位接文后,组织群众调整土地安排,统筹做好协调和工作,确保工程及时开工建设,并尽早发挥效益。
会宁县水务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