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会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的通知

索引号:GS5244/2022-26506部门:会宁县人民政府
栏目:决策草案意见征集来源: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日期:2022-09-15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会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上传群共享,请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修改意见,于9月15日18:00前书面反馈,逾期未报视为无意见。

会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15日


会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升级行动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强县域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盯住短板定向发力,瞄准目标久久为功,以政府更加有为促进市场更加有效,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优质营商环境,围绕建设“一带五色·多彩会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宁。

二、工作目标

依据2021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紧盯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用暖、登记财产、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运用、创新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18个关键指标86项二级指标,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在坚持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规律、激发创新活力、加强法治保障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下功夫,对照先进水平,积极学习借鉴复制国内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和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营商环境,力争今年在全市年度评价督导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全省年度考核评价市州结果进位提升做出会宁贡献。

三、工作推进措施

(一)打造“办事更高效”的政务环境(10项)

1.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全程网办”率和“一网通办”能力,推动“掌上办、指尖办”。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生成制作及应用推广,形成数据共享清单,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共享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2.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鼓励具备条件的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

3.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质效。实施一站式办理施工许可,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鼓励推行工程质量保险,逐步实施一站式联合验收备案,推行联合监督检查,扩大区域评估范围。加快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2022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全流程在线审批时限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8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4.提高纳税便利化水平。简并征期基础上扩大合并申报和网上申报,推行“多税合一综合申报”。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5.加快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证在“水电气暖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方面的应用力度,实现居民客户线上“刷脸办理”时可自动获取不动产登记证。加快推进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国网会宁供电公司)

6.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能。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完善电子化评标流程,持续推进“政采贷”平台建设。2022年底前,将合同签订期限由法定30日内压缩至10日内,合同备案由法定7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7.加强招投标服务和监管。加快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健全招标投标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应用在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覆盖。2022年底前,实现招投标活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

8.提升办电效率。精简办电业务证件,推广线上办电,创新配套项目储备。2022年底前,实现低压居民、低压小微企业全流程办理时间分别不超过5个、15个工作日,高压单、双电源供电公司合计办理时限分别不超过22个、32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国网会宁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9.提升供水供气效率。将报装必需要件信息全部整合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张表单,申报材料压减至2份(含)以内,用户报装参与环节减少为“用户申请、现场勘查、装表接通”三个环节,对无外线工程的用户,可压减为“用户申请、装表接通”两个环节。2022年底前,将不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的用水、用气报装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10.提升通关便利化。加强跨境贸易政策宣传,配合省市相关部门推动落实“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改革。(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二)打造“企业更满意”的政策环境(6项)

11.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县有关部门,驻会有关单位分头组织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各乡镇聚焦本地实际,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针对新冠疫情造成市场主体普遍性经营困难的,及时制定纾困解难政策。(牵头单位: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驻会有关单位)

12.推动政策集成创新。鼓励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对锐意改革的乡镇和单位加大激励力度,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园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加大营商环境制度集成创新改革。(牵头单位: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驻会有关单位)

13.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提档升级。完善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功能,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土地增值税减免等更多政策业务在线办理,推动税费优惠“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驻会有关单位)

14.规范涉企政策制定程序。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消费者等方面的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全面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驻会有关单位)

15.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以政策效果评估为重点,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建立政策评估主体多元化制度,积极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提高政策评估过程的透明度,完善评估结果的反馈处理机制。对市场主体满意度高、效果显著的政策,及时复制推广、立法固化、持续深化;对获得感不强、效果不明显、社会满意度不高的政策,及时调整或停止施行。(牵头单位:县直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驻会有关单位)

16.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专题采访、追踪报道、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加强政企沟通,主动听取市场主体、专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营商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驻会有关单位)

(三)打造“配置更合理”的要素环境(5项)

17.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土地计划管理和项目用地配置方式,推动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实现“拿地即开工”。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协商收回、转让等方式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18.支持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齐升。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技项目,主动对接国家创新战略布局,支持有实力的院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研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建立省级研发平台,引导全社会提高研发经费投入比重。(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19.完善涉企融资纾困政策。探索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实现动产抵押业务一站式网上办理。推动各商业银行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提高企业信贷审批效率。降低担保费率,争取在2022年底前,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积极探索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供应链企业的信贷支持。(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驻会有关单位)

20.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四化”项目人才库,加大重点紧缺人才招引和本土技工人才培养、输送力度。对民营企业作出重大贡献人才和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模式,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不受学历、资历、台阶、论文、身份等限制,符合条件直接申报职称。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保障人才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21.加快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持续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着力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研究制定数据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推动数据确权交易流通,充分释放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推进大数据市场化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四)打造“支撑更有力”的设施环境(7项)

22.完善市政交通设施。以配建停车场为主构建城市停车系统,支持新建商业综合体、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库或立体停车库,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加快提升县城内、城乡公共交通使用新能源汽车比重。完善公路客运站服务功能,加强公路客运站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

23.健全商贸流通网络。鼓励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乡镇建设区域性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优化以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商贸物流设施网络,推进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支持高原夏菜、中药材等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优化农产品产地市场集散功能。(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邮政管理局)

24.健全医疗卫生和康养服务设施。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传染病区建设,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及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深化东西协作医疗帮扶,加大选派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疗骨干联合组团支援力度。推动文旅康养融合创新发展,构建大健康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25.扩大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资源布局,按常住人口合理测算义务教育学位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运动场地等教学和生活设施,扩大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转学政策。通过异地培训、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人才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26.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设。搭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和评价标准规范,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27.加强生态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实施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落实扬尘污染管控措施。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准入管理,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和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两山”基地建设,开展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打造“活力更充盈”的产业环境(3项)

28.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现代园区、数字化智慧园区、集群化高端园区、低碳化绿色园区、科研型创新园区建设。加强园区融资服务,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会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科技局、县政府金融办)

29.大力实施重点产业链培育锻造。通过延链、补链、强链高质量发展举措,带动“链主”企业做优做强,“链核”企业提质增效,加速推进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本土产业链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链“链主”、头部企业需求,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实现“一企带一链,一链成一片”的链式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30.开展产业链重大项目攻坚。研究建立相关专项配套支持机制,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家和省级产业基础再造招投标,承担并突破一批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规划建设一批产业基础重大项目和示范平台,对重要工业基础产品实施技术研发、试验验证、产业化应用、示范推广“一条龙”协同推进。(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六)打造“关系更优良”的政商环境(3项)

31.充分发挥商协会纽带作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非公企业和商协会工作制度,加强政策性指导和综合协调服务,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充分发挥商协会联系商界的优势,利用商协会识商、亲商、引商的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商会招商、以商招商工作。(牵头单位: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32.着力打造亲商爱商环境。建立政府与商协会、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非公经济人士座谈会、非公经济发展政企对接会等会议,听取企业家的诉求和建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优秀企业家列席重大会议,引导民营企业家主动融入重大发展战略。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和宣传。(牵头单位:县工商联;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33.加强政务商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及补偿机制,地方政府不得以换届、规划调整、政策变更等理由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履行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应依法予以企业适当补偿。加大涉企遗留问题解决力度,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办、县商务局、县经合局)

(七)打造“监管更有效”的法治环境(4项)

34.提升企业破产便利度。健全执行转破产移送审查机制,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严格落实简单、普通、复杂案件不同结案时限。加大快速审理机制适用力度,缩短审理周期。加大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力度,压缩破产案件审理用时。(牵头单位:县法院;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35.提高合同案件审判执行质效。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审批诉讼费用缓、减、免交,减轻当事人负担。在不改变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存模式的前提下,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在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引导。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压缩商业纠纷解决周期。(牵头单位:县法院;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36.推进新型监管方式的探索和运用。全面推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扎实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切实做好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信息共享、协同联动、闭环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37.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恶意侵犯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充分发挥中国(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打造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力推进工作进程。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对营商环境的认知和理解,强调营商环境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各级建设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企业参与相关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对重难点问题加强业务交流沟通,探讨完善部门间联动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服务提质增效。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全程导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要求,聚焦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提升工作质效。

(二)强化政策落实,持续完善配套机制。以营商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为指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利用标准化手段提炼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经验,通过查漏补缺,规范各重点环节,从而整体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重点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监管及执法检查等重点领域标准制定。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施策,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与完善,提高政策供给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痛难点问题,增加政策含金量和前瞻性,不断推动政策落实。

(三)强化舆论引导,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网上及时更新最新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内容,政务大厅、各办公室及时摆放新政相关宣传册、流程图等,并定时清理过期政策宣传材料,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召开企业座谈会,普及新政策。对于优化的办事流程、升级的系统模块、表格变更等信息,及时通过座谈会、线上宣传、媒体科普等方式,对相关企业进行指导,提供精准易懂的解读内容。企业办事指南、流程信息、资料要做到可查、易查,提高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性、网络信息检索的效率效果以及不同渠道对同一政务信息发布、解读的准确性、一致性。

(四)强化改革创新,力争形成更多突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痛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鼓励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营商环境品牌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探索形成更多市场主体认可度高、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结合自身特色和发展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对标先进、改革探索,拓宽发展新思路和努力方向,推进自身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形成一批更具普遍性、更有针对性的创新做法。

(五)强化靠前服务,深化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并完善多元有效的政企互动机制,畅通投诉反馈渠道,通过电话、微信、手机APP、门户网站等多渠道服务方式,广泛收集投诉反馈,受理投诉举报,并做好反馈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通过深入企业座谈、开展调研、访谈等方式,定期开展企业需求沟通交流,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挖掘企业当前核心诉求,既要关注计划落户企业在选择注册或经营区域时所看重的因素,又要研判区域内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政府服务、营商环境的共性需求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关注企业视角,从企业需求出发,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做好各项涉企服务,提高服务供给质量,不断优化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想企业所想,应企业所需,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

(六)强化督查考核,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对于企业普遍反映的难点问题,相关部门应深入查摆问题原因,以立行立改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要对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定期开展自查自检自纠,建立问题台账,认真梳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倒查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努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难题,切实把企业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县发改局牵头要对各乡镇各部门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推动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