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年10月份临时物价补贴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3438/2022-26221 | 部门: | 土门岘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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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救助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1-17 |
土门岘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2022年10月份临时物价补贴资金的
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白银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1〕486号)、白银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白银调查队《关于2022年10月份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2〕405号)文件规定,按白银市设定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农村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城市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重复发放,我镇梁金芳等328户1103人符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条件,(其中: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264户769人1.53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户10人0.02万元,低保边缘户63户322人0.644万元,农村低保和优抚对象重合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低保重合10人),共需补贴资金2.202万元(大写:贰万贰仟零陆拾元整)。请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