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 | GS3896/2022-26176 | 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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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就业创业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1-17 |
各乡镇、社区以及有关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和《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现就申请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尚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须按条件进行认定,自认定之日起可享受社保补贴。认定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六楼大厅1号窗口。
(二)补贴期限
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申报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明细账(单)等。
(四)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乡镇初审后,上报县人社局审核;
2.县人社局对申报资料复核,并随机到乡镇、社区、家庭、社保机构核查;
3.对复核合格人员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4.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
6.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保卡。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九楼908室
2.联系方式:0943-3222136
3.联系人:梁旺财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申报材料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附件3)、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乡镇村组社区盖章确认)、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四)办理流程
1.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县人社局审核资料,并随机到乡镇、村组(社区)、家庭及社保机构核查;
3.审核合格人员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4.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文确认;
6.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申请人个人社保卡。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地点:会宁县北城区嘉禾楼六楼大厅3号窗口
2.联系方式:0943-3512800
3.联系人:高艳琴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xls
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花名册》.xls
4.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