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秋季补植补造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3909/2022-26095部门:林业和草原局
栏目:涉农政策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28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抓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巩固和政策兑现工作,通过规范资金兑现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措施,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实到位。在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补植补造、补助资金兑现的同时,也要抓好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等建设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盘点排查,切实抓好补植补造

   今年全县旱情严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围绕2022年县级自查验收反馈情况,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工作,充分利用全县土壤墒情好、种苗资源充足、价格低的优势,抢抓墒情、按照工程建设的标准、本着“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农户流转大户全面开展补植补造工作,确保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做好自查验收,提供资金兑现依据

此次补植补造结束时,各乡镇要全面进行自查验收,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现地解决,重点检查验收补植补造后小班及农户面积保存情况、苗木成活(保存)情况,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并及时向不合格的农户流转大户发放整改通知,要求农户和流转大户及时整改,直至补植补造达到验收标准。乡级自查验收合格后,向县林业和草原局上报自查验收报告申请县级复验,县级复验结果作为兑现补助资金的直接依据。

三、规范资金管理,严格兑现程序

要严格政策兑现,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杜绝截留、挪用、挤占、贪污及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现象。补助资金兑现前对应兑现面积、补助资金、合格率以及暂缓兑现面积和原因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暂缓兑现的面积,要认真组织村社农户和流转大户进行补植补造,经县乡全面自查合格后再行兑现。县审计局、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政策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侵害退耕农户利益的现象发生。

四、完善档案管理,确保规范标准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为惠农资金,涉及农民群众的直接利益,牵涉面广,实施跨度大,补助年限长。档案分为行政管理、工程建设、财务会计、声像照片四大类,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确定专人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字、图表、证卡、声像等资料进行分类、集中管理,做到各个环节与档案建立同步进行确保有据可查。农户自愿申请书、退耕还林合同(大户流转实施的包括土地流转合同)、退耕还林农户管理卡、退耕还林汇总表等档案资料,务必及时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存档。

在管理方式上,由现行的管理方式向微机化管理过渡各乡镇要配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做好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按照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资料的通知》(林草2021292)要求,各相关乡镇务必于2022年10月31日前,上报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小班到户到地块示意图和小班地块涉及退耕农户花名册,确保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的开展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同步开展,10月底前相关乡镇上报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小班到户到地块示意图和小班地块涉及退耕农户花名册。

五、加强林木抚育,做好后期管护

加强幼林抚育管理,是促进林木成林、巩固造林成果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要督促退耕农户和流转大户抓好退耕还林地的松土、树盘除草和日常管护,对林木及时进行抚育修剪和病虫、鼠、害防治。同时,要充分发挥护林员的职能,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林木茁壮成长、郁闭成林,发挥效益。

    秋季造林时间紧,补植补造任务重,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抓主抓重,全面推进,保质保量完成补植补造工作,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