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政策 转发 农资打假保农耕 粮食安全促丰收 告知书

索引号:GS4706/2022-25425部门:大庄村
栏目:村务公开来源:
作者:日期:2022-03-28

为保障春耕生产和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现将农资经营户的六须、三不;农资购买者两不、三主动告知如下:

一、农资经营户的六须

(一)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必须查验供货商资质,建立并保存采购、销售档案;不向走村串户的小商小贩出售农资产品。

(三)必须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核查比对标签标注的生产企业信息、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信息、农药登记信息、肥料登记信息等标签内容,核实产品质量、品种真实性等信息。  

(四)必须主动向购买者说明农资的使用范围、用量、急救措施以及其它注意的事项,指导安全正确使用,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使用。

(五)必须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和手机终端,建立真实的农资采购、销售台账;

(六)必须如实向消费者开具购买凭证。

二、农资经营户的三不

(一)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及有效成分与登记不符的肥料;

(二)不经营侵权品种和未审定主要农作物种子;

(三)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农药,按要求定点、专柜、实名销售限制使用农药。

三、农资购买者两不、三主动

(一)不购买走村窜巷无资质流动摊贩售卖的农资产品

(二)不贪图便宜,购买无包装标识的农资产品

(三)主动查看购买农资经营户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资格证件,查看产品包装标识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标准号、特殊成分含量是否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

(四)购买农资产品时,主动索要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