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GS2042/2022-25293 | 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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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0-2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18条,分别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办法。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2.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授权,对各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4.负责矿山企业和本行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各矿山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制度和要求,加强安全防范。
15.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自然资源方面的能力建设。
(1)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顶层设计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推进简政放权。精简整合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效率。
18.有关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局依托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依法依规向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等所有法律授权的部门提供相关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信息。
(2)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规划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违法建设案件行使行政处罚权;对城市规划内未经批准,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上管线进行建设等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场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应急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 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发布灾情. 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机构设置
会宁县自然资源局为县政府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现共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核定行政编10名、机关工勤1名,领导职数3个,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测绘及地质勘查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管理股、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股、行政审批股;下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会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会宁县城乡建设和国土利用规划服务中心、会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会宁县测绘中心(参公)、会宁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会宁县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中心,会师国土资源中心所、太平店国土资源中心所、党家岘国土资源中心所、甘沟驿国土资源中心所、郭城驿国土资源中心所、头寨子国土资源中心所、刘家寨子国土资源中心所,拟核定事业编制61个,经费形式均是全额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6427.38万元,支出总计6515.0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784.67万元、下降30.23%,支出减少3021.28万元、下降31.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1年基金项目较少,所以当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27.3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2669.07万元,下降29.3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支出总计6515.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80.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增长2277.79万元,增长62.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当年支出增大。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减少4999.46万元,减少8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基金安排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2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9.07万元,增长29.3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934.47万元。较上年增加2277.79万元,主要原因当年土地整治项目和地质灾害项目资金支出较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64万元,较上年增加82.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提高。公用经费54.23万元,较上年减少222.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项目经费190万元计入公用经费,且2021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破旧,维修费用增加。
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2021年我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4万元,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破旧,维修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新增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4万元,和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破旧,维修费用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20年减少222.43万元,降低80.4%。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将业务费190万元在项目中填写,2020年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填写,并且2021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94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580.54万元,支出580.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会宁县批次建设用地规费。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严格有序,活动开展及时有效,总体自评结果良好,基本实现了相关目标。本年度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