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4701/2022-25221 | 部门: | 荆家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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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1-09 |
会宁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切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通报,我县脱贫人口小额信用贷款余额户数占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户数的18.98%,严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2.53%)。因发放比重低,省乡村振兴局呈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后已向县委、县政府通报,要求我县坚决摒弃“消极放贷”的错误思想,限在国家考核前完成整改,贷款发放比例赶上全省平均水平。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的政策知晓率。
二、摸清贷款需求。各乡镇要持续开展贷款需求摸底和初审工作,按月报送,确保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应贷尽贷”。
三、及时整改问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占比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请各乡镇按现有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总数的1/3发放脱贫人口小额贷款,10月24日起进行日通报,对国家考核前放款比例达不到1/3的乡镇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督促检查。即日起,县乡村振兴局业务人员对照国家防返贫监测系统中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随机电话抽查脱贫人口信贷政策宣传、需求排摸和贷款使用情况。按照国家考核标准,电话抽查5户不合格视为全乡政策宣传不到位、贷款需求排摸不准、贷款用途不规范。对抽查不合格的乡镇按不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问题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