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使用单位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索引号: | GS5171/2022-25103 | 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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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1-08 |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牵托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