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政策 “五个应知”

索引号:GS4049/2020-2494部门:丁家沟镇
栏目:卫生健康来源:丁家沟镇
作者:日期:2020-09-25

一、知道“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和地方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

二、知道“健康扶贫三个一批 ”

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三、知道 “门诊慢特病”

符合《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甘医改办发〔2017〕8号)规定的4大类45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签约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四、知道“大病集中救治”

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30种,患有国家规定的大病病种的贫困人口,按照“四定两加强”,即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救治管理,加强责任落实。

五、知道“先看病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中,有超出医保政策报销限额、不按分级诊疗规定就医、有逃费记录、意外伤害、自愿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等情形的,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