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政策的解读
索引号: | GS4741/2022-24839 | 部门: | 古道岔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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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1-02 |
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补贴对象。为具有会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2021年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肢体一级、视力一级、精神智力一二级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肢体二级、视力二级、言语听力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三)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申请审批程序。个人自愿或委托申请、乡镇受理、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民政局审批、资金发放。
(五)资金发放。两项补贴资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