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招商引资奖励标准是什么?

索引号:GS5176/2022-24762部门:经济合作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2-03-08

(一)招商引资项目

1. 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奖励。

2.“三个500强”企业和总部经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3.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100万元奖励。

4.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文化旅游、仓储物流、技术研发中心、会议展览、大型商品集散地、育幼养老、教育培训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0.5亿元、1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奖励。

5.农业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35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奖励。

6.凡销售我县“三品一标”特色农产品的企业,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35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5万元、50万元奖励。

7.符合省、市级奖励条件的项目,由县经合局筛选,报经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经合局。

(二)引资人

 对引进县级奖励项目的引资人,按照县级奖励项目标准10%进行奖励。

(三)特殊贡献奖

 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省外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商(协)会会长和引资人,奖励5万元,县委、县政府授予“会宁县荣誉市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