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川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3589/2022-24603 | 部门: | 平头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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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0-17 |
会宁县平头川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乡镇内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企业生产、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林、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和交通运输等等社会公益事业综合性工作,维护单位和个人的一切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现共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2021年无增减及变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37.54万元,支出总计1137.54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50.09万元、减少11.66%,支出减少150.09万元、减少11.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类等收入减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22.26万元、其他收入3万元,较上年减少86.74万元,减少7.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类资金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112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5.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09万元,减少11.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类等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2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74万元,减少7.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是项目类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28.26万元。较上年减少147.09万元,减少11.53元%,主要原因单位项目类等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48万元,较上年增加118.77万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用经费151.6万元,较上年增加11.2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大。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人数及次数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20年减少55.23万元,减少39.35%。主要原因是是经费和专项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上年末结转3万元,本年度共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平头川镇街道卫生环境的整治。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0.01万元,为上年结余资金,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办公用品。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
我单位对重大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情况自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安排支出,依据财务制度要求,支出合规合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