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乡级水管站和组建村级用水户协会的报告
索引号: | GS5182/2019-2457 | 部门: | 丁家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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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丁家沟镇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18-11-15 |
为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切实加快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顺利推进农村水利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根据10月21日全县农村安全饮水暨水管体系改革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现将水管站和村级用水户协会组成人员予以上报公示。
一、丁家沟镇水管站。
站长:郭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水管员:祁玉伟,具体负责本乡镇业务工作。
各村水管员:徐军仁(南门村)、康建明(线川村)、王克祥(马岔村)、王彦礼(沈屲村)、孙炳军(慢湾村)、朱来福(金滩村)、张勇宏(梁庄村)、张弼(荔峡村)、税海江(郝川村)、贾伟章(窑沟村),具体负责该村入村管网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等工作。
二、村级用水户协会。
南门村 会长:邓北平;会员:邓彬、郭俊、孙斌、张忠辉、陈小虎、张永利、孙忠、张平、杨俊忠。
线川村 会长:线明;会员:张淑兰、蔺世安、马贵德、张新兵、张宽信、刘世雄、张汉中、孙新平、杨文海。
马岔村 会长:康永忠;会员:张太、刘兵、杜建强、董权、王彦清、张谦、西彦彪、白仁、周象。
沈屲村 会长:吴建明;会员:吴余、陈向、李军、周建军、郭勤元、张怀寿、王守雄、杨志宏。
慢湾村 会长:郑远方;会员:万俊林、张汝元、文学清、孙振明、张俊、田金川、李振雄、董克元、文彦卿、董宗仁。
金滩村 会长:杨树成;会员:马建永、陈有堂、何珍、郑彦彪、曹自永、杨金春、蒲勇、张金合。
荔峡村 会长:张兵如;会员:刘彦成、马俊英、张荣、姚仕杰、张龙、刘进寿、孙平、曹仪、马生林。
梁庄村 会长:姚海刚;会员:张孝忠、张华、阎炳义、姚斌、李忠效、李玉谦、李文科。
郝川村 会长:马建雄;会员:吴永强、蒲保华、王金祥、王志平、杨汝太、张进军、邢沛珍、康军、何柏林。
窑沟村 会长:张志强;会员:贾映军、姚俊林、李吉、李清孝、席克敬、王世权、杜彦生、张永邦、贾菁、贾军生。
协会会长、会员及其相应的职责。
会长为用水户协会的法定代表,其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二)组织、制定协会全年的供用水调配计划、节水灌溉技术的引进、示范及财务管理工作;
(三)召集和主持协会,保证本会活动正常开展;
(四)检查督促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代表协会签订水利工程建设及供用水合同,搞好整个协会生产、经营管理。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入、退会自由的权利;
2.优先参加协会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3.优先获得协会提供人畜饮水和旱地灌溉用水;
4.提出罢免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会中的人员;
5.听取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重大经营事务;
7.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二)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涉水公益事业活动;
3.按时缴纳会费和水费;
4.节约用水。
会员长期不参加协会重大活动,视为自动离会,并在会员大会上宣布除名。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规定,严重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