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区内随意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索引号: | GS5167/2022-24426 | 部门: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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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1-02 |
问:在城区内随意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在公共场所禁止下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十一条(三)(四)(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