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
索引号: | GS3477/2022-24257 | 部门: | 刘家寨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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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回应关切 | 来源: | 白银日报 |
作者: | 日期: | 2022-04-19 |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标准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此次提标提补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惠及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11.42万人。
据了解,提标后,全市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可达5268元,一、二类农村低保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439元、417元;全市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73元;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达到10500元、6852元,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875元、571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供养对象年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1800元、3612元、54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