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农业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索引号:GS3754/2022-24246部门:白草塬镇
栏目:回应关切来源:会宁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日期:2022-03-15

各农业经营主体:

近期,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关区、红古区、兰州新区、白银市景泰县、白银区等市县区报告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织密疫情防控网,我们倡议各农业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各农业经营主体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关注疫情信息动态,切实增强预防意识,严禁工作人员聚集扎堆。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白银快办”、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生产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管控、环境消杀、日常巡查等防控措施。坚持“非必要不离会,非必要不来会”的原则,做好外地来会参与设施瓜菜种植等农业生产活动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劝导相关从业人员暂缓来会,对已经来会人员做好排摸,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确需出行人员,须提供核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根据来会人员行程情况,按要求督促在居住场所落实居家隔离制度,一旦发现“红码”或“黄码”,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 (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并由乡镇衔接乡镇卫生院上门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扎实做好春耕备耕生产。各农业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及时登记、报备用工人员信息,做好进入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人员的疫情监测及排查、上报等工作。加强春耕生产和农资供应等人员的动态管理,返会要主动向所在(社区申报,在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积极配合做好登记管控,预防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漏一人。员工及家属近 14 天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史,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 (社区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检测等管控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利用各类农机具参与村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配合加强农村疫情防控。防疫不能松劲,农时不能耽搁。大家一定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搞好农业生产活动,做到不误农时,确保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三、自觉践行主体社会责任。各农业经营主体要主动入位,展现“三农人”社会担当,抓紧抓好春耕备耕生产,保持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米袋子” “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为稳定疫情期间市场供应提供有力支撑。要坚持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失范行为发生。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全局,人人有责,希望全县广大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投入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来。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群防群控、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定会得到有效保障。

 会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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