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击非法营运严防疫情传播典型案例的通报
索引号: | GS2013/2022-24096 | 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
栏目: | 交通运输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0-16 |
2022年10月15日15时许,会宁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会宁高速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会宁县红色驿站联合监督检查时,发现杨某某驾驶的甘M9***1号轩逸牌小型轿车车载乘客3人。经现场询问调查,3人均与驾驶员无任何关系,3人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上车,其中一人是到静宁下车,议价100元;其余2人到庆阳市,议价300元/人。杨某某系庆阳市西峰区人,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车辆无《道路运输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及相关证据材料认定其行为属非法营运。会宁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及时与庆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取得联系,并将该案件移交至庆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予以处理。
会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