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翟家所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2818/2022-24087 | 部门: | 翟家所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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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0-20 |
会宁县翟家所镇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翟家所镇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翟家所镇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共7条。分别是:1.一般公共服务2.财政事务3.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4.文化体育与传媒5.社会保障与就业6.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7.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镇级政府。主要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翟家所镇人民政府行政编制核定21人,事业编制36人,现有在职职工实有人数84人,其中行政在职20人,事业在职人62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遗补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由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机构设置
翟家所镇人民政府内设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财政所、国土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等5个中心5个站所。现共有一个行政独立核算机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01.48万元,支出总计1506.0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0.26万元、增加12.01%,支出增加143.98万元、增加9.56%,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01.48万元,增加12.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49,占99.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初预算其他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06.03万元,增加9.56%,其中:基本支出1405.33万元,占93.31%;项目支出100.7万元,占6.69%。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繁重,支出增多。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9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67万元,增加11.92%。主要原因是人员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3万元,增长42.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0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8万元,增加9.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6.84万元,增长42.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经费及各项专项经费。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29万元,占53.5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5.94万元,占9.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万元,占2.43%;城乡社区支出4.9万元,占0.3%;农林水支出385.25万元,占25.58%;住房保障支出121.85万元,占8.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65万元,占0.0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万元,占0.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495.48万元。较上年增加185.2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5.59万元,较上年增加16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49.74万元,较上年增加16.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业务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运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运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6.3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和专项款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上年结转1.9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万元。全部为本部门集镇维护费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我镇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公开。
2021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50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5.59万元,公用经费149.74万元,项目经费100.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