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 GS2143/2022-24084 | 部门: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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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10-20 |
会宁县商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流通发展,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组织落实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4)负责酒类、成品油等商贸流通行业的经营许可,承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开展成品油、汽车流通(含品牌车和二手车)市场监管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6)负责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生活性服务行业进行指导管理。
(7)负责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招商引资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转报或审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重大事项变更。
(9)负责全县对外商务经济合作,指导和监督对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县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管理及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审核或核准上报县内企业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非政府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10)负责归口管理组织实施各类涉外商务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
(11)负责全县商务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2)负责全县商务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3)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及服务行业的安全监管。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完善酒类、成品油和二手车备案、检查、监测等体系,提升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落实主体责任,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障药品、酒类、二手车、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安全有效运行。完善市场建设、再生资源回收、药品、汽车流通、成品油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 满足新时代公众用油、用车、用药和市场公平交易需求。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现共有一个独立核算机构,2021年无增减及变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58.1万元,支出总计1258.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6.75万元、增长29.15%,支出增加366.75万元、增长29.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商务项目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05.1万元、其他收入53万元,较上年增加410.65万元,增长3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商务项目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总计12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66.75万元,增长29.1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商务项目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65万元,增长3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商务项目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205.1万元。较上年增加410.65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商务项目较上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导致收入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86万元,较上年增加15.0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调入人员。公用经费51.68万元,较上年增加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人员。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费用;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均接待费用80元,接待8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比2020年增加7.5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对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总体自评结果良好,各项业务程序完整、规范,设置了明确的绩效目标,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执行及时、有效,活动开展及时有效,基本实现了预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